投保须知
犹豫期
保险合同生效后,自您书面签收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您享有10 日的犹豫期。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自保险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投保条件
一、投保人:投保时年龄应当在18 周岁(含)以上,并且应当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二、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符合我们的要求且身体健康者,经我们审核同意,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恶性肿瘤保险金 | 若在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起满180 日后,初次罹患并被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保险条款约定的恶性肿瘤,我们按照确诊恶性肿瘤所在的保单年度对应的给付比例与保险金额的乘积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若在保险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起身故,我们按照身故时您已交付的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
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 若在保险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起永久完全残疾,我们按照确诊或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您已交付的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
产品描述
恶性肿瘤保险金
若在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起满180 日后,初次罹患并被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保险条款约定的恶性肿瘤,我们按照确诊恶性肿瘤所在的保单年度对应的给付比例与保险金额的乘积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在保险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起身故,我们按照身故时您已交付的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若在保险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起永久完全残疾,我们按照确诊或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您已交付的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患恶性肿瘤的,我们不承担恶性肿瘤保险责任;因下列第一至第七项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的,我们不承担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或故意造成疾病;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 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被保险人因上述任一情形身患恶性肿瘤的,或被保险人因上述第一至第七项中任一情形导致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的,保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或其他权利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保哪些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观察期内 | 观察期外 | ||
恶性肿瘤 | 保单生效第1年 | 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 保险金额×25% |
保单生效第2年 | 保险金额×50% | ||
保单生效第3年及以后 | 保险金额 | ||
身故 | 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 ||
永久完全残疾 | 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
注:此产品为健康保障,疾病有180天观察期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伤、吸食毒品、酒驾、患遗传性疾病等;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