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海外专家会诊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初次罹患并被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所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中“重大疾病” (或“危重疾病” )术语项下的一项或多项重大疾病(或危重疾病), 本附加合同终止。自重大疾病(或危重疾病)确诊日起一年内,被保险人可针对该重大疾病(或危重疾病)向我们提出重大疾病海外专家会诊服务申请,经我们同意,被保险人应通过我们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获得重大疾病海外专家会诊服务,我们负责支付由此产生的重大疾病海外专家会诊费用,以基本保险金额为限。重大疾病海外专家会诊费用包括专家会诊费、后续随诊费、会诊报告解读费、快递传输费和翻译费。
被保险人未经我们同意而直接通过我们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获得的重大疾病海外专家会诊服务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未通过我们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而获得的重大疾病海外专家会诊服务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同一被保险人,无论投保几份本附加合同,我们承担保险金责任的重大疾病海外专家会诊服务以一次为限。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重大疾病海外专家会诊医疗保险金 | 若初次罹患并被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所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中 “重大疾病”(或“危重疾病”)术语项下的一项或多项重大疾病(或危重疾病),附加合同终止。自重大疾病(或危重疾病)确诊日起一年内,可针对该重大疾病(或危重疾病)向保险公司提出重大疾病海外专家会诊服务申请,经保险公司同意,应通过保险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获得重大疾病海外专家会诊服务,保险公司负责支付由此产生的重大疾病海外专家会诊费用,以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重大疾病海外专家会诊费用包括专家会诊费、 后续随诊费、会诊报告解读费、快递传输费和翻译费。 未经保险公司同意而直接通过保险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获得的重大疾病海外专家会诊服务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未通过保险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而获得的重大疾病海外专家会诊服务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同一被保险人,无论投保几份本附加合同,保险公司承担保险金责任的重大疾病海外专家会诊服务以一次为限。 |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患重大疾病(或危重疾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或故意造成疾病;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投保须知
保障期限:1年
谁能保
多少钱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感染艾滋病、先天性疾病、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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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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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海外专家会诊医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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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出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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