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合同效力中止情形的,则按照本条款第3.3款的约定执行:
若被保险人等待期后初次罹患并被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条款约定的恶性肿瘤,保险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原位癌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等待期后初次罹患并被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条款约定的原位癌,保险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原位癌保险金,原位癌保险责任终止。
三、原位癌保险费豁免
若被保险人符合上述原位癌保险金的给付条件,保险公司在给付原位癌保险金的同时,豁免本合同以后各期应交保险费,豁免的保险费视为您已交纳,此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四、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五、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被确诊或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本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恶性肿瘤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等待期后初次罹患并被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条款约定的恶性肿瘤,保险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合同终止。 |
原位癌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等待期后初次罹患并被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条款约定的原位癌,保险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原位癌保险金,原位癌保险责任终止。 |
原位癌保险费豁免 | 若被保险人符合上述原位癌保险金的给付条件,保险公司在给付原位癌保险金的同时,豁免合同以后各期应交保险费,豁免的保险费视为您已交纳,此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被确诊或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合同终止。 |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患恶性肿瘤或原位癌的,保险公司不承担恶性肿瘤保险责任或原位癌保险责任;因下列第一至第七项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保险责任: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但提供急诊或医疗服务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和经输血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除外;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被保险人因上述任一情形身患恶性肿瘤的,或被保险人因上述第一至第七项中任一情形导致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的,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或其他权利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50-7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