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合家安康两全保险计划
(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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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95种重疾、特定疾病、男性/女性特定疾病保障,确诊特定疾病可豁免保费,满期可领取满期金,还有身故保障。
保险期限:
20/30年、至70周岁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0-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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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50周岁
保险期间:20/30年、至70周岁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满期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主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将按主合同及与主合同同时投保的“合众附加合家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的110%给付满期保险金,主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身故,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时主合同及与主合同同时投保的“合众附加合家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主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后身故,保险公司将按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主合同终止。 |
等待期 | 被保险人在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天内初次发生附加合同所定义的特定疾病、重大疾病、男性特定恶性肿瘤或女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公司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主合同和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主合同与附加合同终止。这9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附加合同定义的特定疾病、重大疾病、男性特定恶性肿瘤或女性特定恶性肿瘤的,无等待期。 |
特定疾病保险金 |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附加合同所定义的特定疾病,保险公司将根据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每种特定疾病只给付一次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特定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附加合同的特定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本项责任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导致其患上附加合同第6.4条所定义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特定疾病,保险公司仅按一种特定疾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特定疾病保险金仅针对符合附加合同第6.4条所定义的特定疾病进行给付,对于诊断时已经符合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不再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根据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合同与附加合同终止。 |
男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 | 男性被保险人初次发生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附加合同所定义的男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公司将在给付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给付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作为男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主合同与附加合同终止。 |
女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 | 女性被保险人初次发生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附加合同所定义的女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公司将在给付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给付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作为女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主合同与附加合同终止。 |
特定疾病豁免保险费 | 自被保险人初次发生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附加合同所定义的特定疾病后的下一保单周年日起,保险公司将逐期豁免被保险人以后各期主合同与附加合同保险费,本项责任终止;您每期被豁免的保费,视为您已经缴纳。 |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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