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吉年福至,多种保障
集身故、双倍意外身故、满期给付于一身,可选择附加险,满足健康保障需求。
年缴保费,选择灵活
3、5、10年三种交费方式,对应三种不同保险期间,组合方式多样,选择灵活。
红利增值,保全资产
分享公司盈利,资产保值增值,可作教育金、养老金等,实现人生长期财务规划。
保单利益
1、满期保险金:
保险期满可领取满期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2、身故保险金:
一年内(含)非因疾病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一年内(含)因疾病身故:无息返还所缴保险费。一年后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意外身故保险金:
额外给付一倍基本保险金额。
4、累计红利:
我们在每一会计年度按一定比例向分红险的投保人分配可分配盈余,实际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70%,红利可以现金形式领取或者保留在公司以复利形式累积生息,还可用以抵缴保险费。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一年内(含)非因疾病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一年内(含)因疾病身故:无息返还所缴保险费。一年后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
满期保险金 | 保险期满可领取满期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额外给付一倍基本保险金额。 |
保险案例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出生满60天-60周岁(3年缴)、出生满60天-55周岁(5年缴)、出生满60天-50周岁(10年缴)。
保险期间
10年(3年缴、5年缴),15年或20年(10年缴)。
保险费及缴费方式
3年、5年、10年期缴,1000元/份/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仅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醉酒或受酒精、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2.被保险人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
3.被保险人药物过敏、精神疾患、医疗事故;
4.或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5.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
谁能保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自伤、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分娩、妊娠、医疗事故、未遵医嘱、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王女士45周岁,为18岁儿子投保“吉年红”年交保费1万元,交费10年,基本保额54810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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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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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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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 (保单生效1年内疾病导致的,领取已交保费) |
意外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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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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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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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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