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
癌症保险金
疾病身故返还保费
意外身故或全残双倍返还保费
意外住院每日津贴
年年分红
若附加防癌疾病保险,主附险保额配比为1:1;
投保附加防癌疾病保险,17周岁前最高10万元,18-40周岁最高20万,41-50周岁最高10万元51-55周岁最高5万元。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或本合同现金价值之较大者,合同终止 |
意外身故或全残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身故,按所交保费的2倍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满期生存时,按基本保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
保险案例
被保险人 年龄 保险金额 交费期限 年交保费
王先生 30 岁 50,000元 10年 4,818元
王先生的收益
王先生,今年30岁,在一家会计事务所工作,平时很忙,无暇打理闲置资金,希望能够找到一种既有稳定收益又能保障的保险,考虑后选择投保10年期华泰人寿吉年旺理财计划,同时选择附加防癌和意外住院津贴,王先生每年缴费4872.2元,其中主险4818元,防癌14元,意外住院津贴40.2元10年共交48722元,王先生的保险利益是:
王先生40周岁时生存,可获得满期保险金50000元(或者王先生40周岁前不幸初次患癌症,可获得癌症保险金50000元)
王先生由于意外事故住院,可获得50元/天住院津贴或100元/天重症津贴(每次30天,全年不超90天)
意外身故保险金:返还2倍主险已交保费和1倍附加防癌保险费
意外全残保险金:返还2倍主险已交保费
疾病身故保险金:返还主险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和附加防癌保险已交保费
红利: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每年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督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方案,所得红利免利息税。
特别提示
以上红利演示纯粹是描述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
分红是非保证的,公司将根据当年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
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的分配。
费率表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因醉酒或受酒精、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9.被保险人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
10.被保险人药物过敏、精神疾患、医疗事故;
11.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2.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见11.13)、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
出生满60天 ---55 周岁
保险期间
10 年、 15 年、 20 年
交费方式
10 年、 15 年、 20 年 ;年缴
谁能保
保哪些
保什么 | 保多少 |
疾病身故 | 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
意外身故或全残 | 2倍已交保费 |
满期金 | 基本保额 |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两年内自杀、故意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药物过敏、未遵医嘱等;分娩、流产等;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王先生(30 岁)为自己投保了吉年旺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 5 万元,10 年交费,保险期间 10年,年交保险费 4818 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王。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