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人寿附加防癌疾病保险
(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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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短期健康保障产品,确诊癌症可领取保险金,提供身故保障。
保险期限:
10/15/20年
缴费方式:
年交
投保年龄:
0-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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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生效日起 180 天内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 180 天内(含 180 天,以较迟者为准)被确诊初次患有癌症(见 6.2),我们将无息返还已交付的保险费,同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生效日起 180 天后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 180 天后(以较迟者为准)被确诊初次患有癌症,并且自确诊之日起 30 天后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癌症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无息返还已交付的保险费,同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癌症保险金 |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于生效日起 180 天内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 180 天内(含 180 天,以较迟者为准)被确诊初次患有癌症,将无息返还已交付的保险费,同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于生效日起 180 天后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 180 天后(以较迟者为准)被确诊初次患有癌症,并且自确诊之日起 30 天后仍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癌症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身故,将无息返还已交付的保险费,同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罹患癌症由下列情形之一所致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 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 被保险人自残、自伤、故意拖延或拒绝治疗;
3. 先天性疾病、遗传病或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
4.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5.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6.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
若本附加合同有现金价值,本公司将退还其现金价值,本附加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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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保
0-55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观察期内 | 观察期外 | |
癌症 | 已交保费 | 约定保额 |
身故 | 已交保费 |
注:此产品为健康保障产品,疾病有180天观察期。
不保哪些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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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长期少儿健康保障产品,提供90种重大疾病及40种轻症疾病保障和11种...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限:终身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身故全残保险金:有
2.重大疾病保险金:有
3.轻症疾病保险金:有
4.癌症特别关爱金:有
5.癌症康复保险金:有
6.特定癌症康复保险金:有
7.少儿特别关爱金:有
8.意外身故保险金:有
9.意外伤残保险金:有
10.意外医疗保险金 :有
11.重症监护室医疗保险金 :有
12.轻症疾病豁免保费:有
13.投保人意外身故/全残/重疾豁免保费:有
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恶性肿瘤保障,还有一般医...
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险期限:康爱无忧 A 款、附加投保人豁免:终身 康健华贵 B 款、附加住院无忧:1年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保险金:有
2.恶性肿瘤保险金:有
3.身故保险金:有
4.一般医疗费用保险金:有
5.恶性肿瘤医疗费用保险金:有
6.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有
7.身故或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