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返还快、功能全
特别突出养老功能
全程高额身价保障,体现人性关怀
祖孙投保,很有特色
每年分红放大保单利益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一、若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 日内因 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同时合同 终止。 二、若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 日后因 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以下三项相比最大者给付身故保险 金,同时合同终止: (一) 身故时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的 3 倍; (二)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 (三) 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与累计应领取生存保险金的差 额。 |
满期保险金 | 若生存至合同期满,我们按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的2 倍给付满期保险 金,同时合同终止。 |
生存保险金 | (一)自合同生效日起满 90 日且合同已经过犹豫期,我们按合同载明 保险金额的3%给付首次生存保险金。 (二)自第 2 个保单周年日起至年满54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 年日止,我们于每个保单周年日按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的3%给付一次生 存保险金。 (三)自年满 55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64 周岁 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止,我们于每个保单周年日按合同载明保 险金额的18%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 (四)自年满 65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年满87 周岁 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止,我们于每个保单周年日按合同载明保 险金额的36%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 |
保险案例
夏女士为自己5周岁的儿子童童投保“童鑫锁”,选择保额10万,20年交。年交保费21052元,20年累计保费421040元。在保险期间内,童童获得的保险利益如下:
生存保险金:合同生效满90天后(需经过犹豫期)即可领取3千元;童童7周岁至54周岁每年领取3千元,55周岁至64周岁每年领取1.8万元,65周岁至87周岁每年领取3.6万元。
满期保险金:在童童生存至88周岁后的保单周年日,可领取20万元的满期金。
身故保险金:保险期间内享有最低30万元保障。
保单红利:每年可享受现金红利,红利不领取可累积生息,至88周岁的累积红利(中档)约为2154680元。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至88周岁
交费期限:10年缴、20年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
六、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两年内自杀;
因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公司将向您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险合同现金价值净额,同时本保险合同终止。
谁能保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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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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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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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生效满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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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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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生效第2年至54周岁 |
保险金额×3% (每年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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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至64周岁(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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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18% (每年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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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至87周岁(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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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36% (每年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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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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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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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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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保险金额×3)、保单现金价值、(已交保费-已领取生存金)三项最大者领取 (若保单生效180天非意外身故,按已交保费领取) |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因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夏女士为自己5周岁的儿子童童投保“童鑫锁”,选择保额10万,20年交,年交保费21052元,20年累计保费421040元,保障至88周岁。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