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收益稳:收益固定,满期返还
增值快:万能账户,复利增值
身价高:百万身价,长久呵护
注:收益固定指华夏福临门年金保险(2014)收益返还固定。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一、若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180 日内因 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将在扣除已给付的年金后向您无息返还 已交保险费,同时合同终止。 二、若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180 日后因 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同时合同终止: (一) 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 (二) 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
年金 | 一、若自犹豫期结束后的次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合同保险金额的 15%给付一次年金。 二、自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 59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若在每第二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本合同保险 金额的 15%给付一次年金。 三、自年满 6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若在任一保单周 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保险金额的 15%给付一次 年金。 |
全残保险金 | 一、若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180 日内因 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我们将在扣除已给付的年金后向您无息返还 已交保险费,同时合同终止。 二、若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180 日后因 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我们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 同时合同终止: (一) 全残时的已交保险费; (二) 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
满期保险金 | 若生存至合同期满,我们将按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 同终止。 |
保险案例
30岁福先生投保华夏福临门年金保险(2014)、华夏附加福鑫连年年金保险(万能型)和华夏护身福两全
保险(2014)(2份),年交保费34270元,交费期10年。
福先生所享受的保障利益如下:
注:上表中不包含护身福两全保险(2014)的利益演示,福先生所投保的2份护身福两全保险(2014)保险
金额为20万元,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额为20万元;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为100万元;指定公共交通工具意
外身故保险金为200万元;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为500万元;满期返还已交保险费的120%。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28天—55周岁(含)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3/5/10年交
保险期间:至80周岁
华夏护身福两全保险(2014)
投保年龄:18周岁—50周岁(含)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3/5/10年交
保险期间:至75周岁
谁能保
保哪些
主险-华夏福临门年金保险(2014)保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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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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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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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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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豫期后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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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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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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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15% (每两年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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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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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15% (每年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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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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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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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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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或身故时保单现金价值 [保单生效180日内因非意外原因导致的,按(已交保费-已领取年金)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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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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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或全残时保单现金价值 [保单生效180日内因非意外原因导致的,按(已交保费-已领取年金)领取] |
主险-华夏护身福两全保险(2014)保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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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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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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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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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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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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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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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意外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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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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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驾车意外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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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5 (不再领取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 |
指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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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10 (不再领取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 |
航空意外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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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25 (不再领取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 |
附加险-华夏附加福鑫连年年金保险(万能型)保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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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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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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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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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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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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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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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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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价值×1% (保单生效一年后,每年领取一次) |
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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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价值 |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因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参加高风险活动、精神疾病、酗酒、私自使用药物、流产分娩、食物中毒、药物过敏、整容、疾病手术、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30岁福先生投保华夏福临门年金保险(2014)和华夏附加福鑫连年年金保险(万能型)基本保额10万元,华夏护身福两全保险(2014)(2份),年交保费共34270元,交费期10年。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