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我们将按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年金
一、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期满,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一次年金。具体比例如下表所示:
身故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我们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一)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 (二)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
满期保险金 | 若生存至合同期满,我们将按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 终止。 |
年金 | 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期满,若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 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一次年金。 |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十五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算。
责任免除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二、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三、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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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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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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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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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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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约定比例 (每年领取一次) |
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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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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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保哪些
多少钱
华先生35周岁为自己“投保华夏富贵竹年金保险”,年交保费50000元,交费期5年,基本保额50000元,保险期间15年。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