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或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金,同时本合同终止。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或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按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3周岁至60周岁,可续保至60周岁。
保险期间
一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 ,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算。
二、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后,若您提出续保申请,我们有权对您提出的续保申请重新审核,对是否同意续保、适用何种费率以及续保期限,我们可以依照续保时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我们的管理制度决定。
责任免除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殴斗、故意自伤;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九)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二、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三、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
我们向您退还未满期净保费。谁能保
保哪些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因故意自伤、殴斗、犯罪、吸食毒品、酒驾、患先天性疾病、感染艾滋病病毒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