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树两全保险 (全能版) (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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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人寿
- 产品特色: 属于长期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和全残保障,满80周岁时可领取祝寿金,扩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症或危重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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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期限: 终身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 投保年龄: 0-50周岁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有 | 1.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 2.若于年满18周岁前,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 3.若于年满18周岁后,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 (1)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 (3)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
全残保险金 | 有 | 1.若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保险公司按已交保险费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 2.若于年满18周岁前,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保险公司按已交保险费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 3.年满18周岁后,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 (1)全残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全残时的已交保险费; (3)全残时的现金价值。 |
祝寿金 | 有 | 若在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已交保险费给付祝寿金。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5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保障期限:终身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二、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及华夏附加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全能版)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
三、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及华夏附加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全能版)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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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方案
需求分析
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华夏医保通 | 1年年 | 1年 | 385 |
常青树两全保险 (全能版) | 终身 | 20年 | 5367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5000000 | 床位费、膳食费、药品费(医保内外,靶向药等)、材料费、诊疗费、治疗护理费、检查化验、手术、器官移植费。 |
身故保险金 | 150000 | 1.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 2.若于年满18周岁前,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 3.若于年满18周岁后,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 (1)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 (3)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
全残保险金 | 150000 | 1.若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保险公司按已交保险费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 2.若于年满18周岁前,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保险公司按已交保险费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 3.年满18周岁后,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 (1)全残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全残时的已交保险费; (3)全残时的现金价值。 |
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 | 5000000 | 门诊恶性肿瘤放化疗 门诊肾透析 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 |
祝寿金 | 107340 | 若在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已交保险费给付祝寿金。 |
详细介绍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