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汇丰鸿利稳稳赢年金保险特点:
1、财富持续加码 未来蒸蒸日上
每年基本保额的5%固定年金给付,不受市场环境波动,稳妥充盈财富储备。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自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至保障满期日(不含),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仍生存,则每年可获得一笔基本保险金额的5%固定年金。
2、满期回报丰盈 生活游刃有余
满期给付1000%基本保额,以切实的资金支持,为未来生活助力。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保障满期日当日24时生存,将一次性向被保险人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作为满期保险金,满足自己与家人在方方面面的需求。给付满期保险金后,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3、无惧人生变故 安心保障相伴
身故保险金给付,当意外不期而至,我们将给予切实的关怀。当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不幸离世,按合同约定给付一笔身故保险金,为家庭缓解生活负担。给付身故保险金后,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年金 | 自合同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至保障满期日(不含),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每一个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向年金受益人给付该保单年度的年金。 |
满期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保障满期日当日24时生存,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向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交保险费总额扣除累计已给付的年金;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80周岁
保障期限:20/35年
缴费方式:趸交/3年交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