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30天-73周岁
保险期限: 终身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未满18周岁,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交保险费总额(见10.7)。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已满18周岁,且身故时合同处于交费期间,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交保险费总额的N倍。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已满18周岁,且身故时合同交费期间已届满,按以下三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交保险费总额的N倍;
(3)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1+3.0%)(保单年度数-1)。 |
全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确诊全残时到达年龄未满18周岁,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确诊全残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确诊全残时,合同已交保险费总额。 若被保险人确诊全残时到达年龄已满18周岁,且确诊全残时合同处于交费期间,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确诊全残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确诊全残时,合同已交保险费总额的N倍。 若被保险人确诊全残时到达年龄已满18周岁,且确诊全残时合同交费期间已届满,按以下三者中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确诊全残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确诊全残时,合同已交保险费总额的N倍;
(3)被保险人确诊全残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1+3.0%)(保单年度数-1) |
产品描述
汇丰汇传世代终身寿险的保额每年以3%的复利递增,最高支持73周岁人承保,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