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无忧保障计划
(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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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保障至25周岁,满期一次性领取保险金额,保障27种重大疾病,具有高额身价或全残保障
保险期限:
至25周岁
缴费方式:
年交
季交
半年交
投保年龄:
0-17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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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保障全面,贴心呵护
涵盖“重疾、身故、全残、生存”全方位保障的最新理念少儿产品
重大疾病,全面保障
“宝贝无忧”提供多达27种常见重大疾病的保障
创业基金,伴随成长
为您的子女在25周岁时规划一笔可观的财富,以备深造、创业之用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则本公司以保险金额为基数,按下表所示比例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 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或全残时被保险人的年龄 给付比例 不足1周岁 20% 满1周岁但不满2周岁 40% 满2周岁但不满3周岁 60% 满3周岁但不满4周岁 80% 满 4 周岁或以上 100% |
满期给付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五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 24 时,且本合同仍然有效,则本公司将按保 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
重大疾病给付 |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被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所述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则本公 司以保险金额为基数,按下表所示比例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效力终止。 确诊首次患重大疾病时被保险人的年龄 给付比例 不足1周岁 20% 满1周岁但不满2周岁 40% 满2周岁但不满3周岁 60% 满3周岁但不满4周岁 80% 满 4 周岁或以上 100% 若本公司已给付主合同的保险金,则不再给付本附加合同中各项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对于由本附加合同生效前已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或已患的疾病(或症状)或其复发所致的重大 疾病,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九十天内被保险人所患的疾病(或症状)或其复发所致的重 大疾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
保险案例
投保实例
安先生,30周岁,事业有成,已婚有子。
他为自己4岁的儿子投保本计划,保额5万,缴费10年,年缴保费3,900元,平均每天10.68元,从此安先生的儿子将拥有“宝贝无忧”全面的保障。
保障利益说明
重大疾病给付
如果安先生的儿子于保单生效日起九十天后确诊首次患本计划所述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可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50,000元以补偿医疗支出,本计划效力终止。
身故或全残给付
如果安先生的儿子不幸在25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可获得保险金50,000元作为身故、全残赔偿,本计划效力终止。
满期给付
如果安先生的儿子平安成长至25周岁,就可领取满期保险金50,000元以备深造、创业之需,本计划效力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主义行为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因输血所致病毒感染者除外,详见本附加合同第十四条第21款);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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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须知
简易投保规定
投保年龄:30天—17周岁
承保金额:最低2万元
缴费方式:年缴、半年缴、季缴
缴费期限:10年、15年、缴至25周岁
保险期限:至被保险人年满25周岁后首个保单周年日24时
谁能保
0-17周岁/专属少儿投保
保哪些
主险-宝贝无忧两全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身故或全残 | 不满1周岁 | 保险金额×20% |
满1周岁但不满2周岁 | 保险金额×40% | |
满2周岁但不满3周岁 | 保险金额×60% | |
满3周岁但不满4周岁 | 保险金额×80% | |
满4周岁或以上 | 保险金额 | |
满期金 |
保险金额 (25周岁时可领取) |
附加险-附加宝贝无忧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观察期内 | 观察期外 | ||
重大疾病 | 不满1周岁 | 不承担责任 | 保险金额×20% |
满1周岁但不满2周岁 | 保险金额×40% | ||
满2周岁但不满3周岁 | 保险金额×60% | ||
满3周岁但不满4周岁 | 保险金额×80% | ||
满4周岁或以上 | 保险金额 |
注:此计划为健康保障,疾病有90天观察期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自伤、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患遗传性疾病等;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安先生,30周岁,事业有成,已婚有子。他为自己4岁的儿子投保本计划,保额5万,缴费10年,年缴保费3,900元,平均每天10.68元,保障至25周岁,从此安先生的儿子将拥有“宝贝无忧”全面的保障。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相关产品
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
投保年龄:出生满 30 天至 17 周岁
保险期限:终身
适合人群:少儿
保障项目
1.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有
2.中症疾病保险金:有
3.轻症疾病保险金:有
4.罕见疾病保险金:有
5.特定疾病保险金:有
6.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有
7.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
8.重大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 :有
9.恶性肿瘤 -- 重度额外保险金:有
10.疾病关爱保险金:有
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保障。
投保年龄:出生28天-17周岁
保险期限:30年
适合人群:
保障项目
1.重大疾病保险金:有
2.身故保险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