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 安享投资收益 账户日日生金
保险期间内,提供最低保证利率,确保您的资金安全。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每月公布实际结算利率。您的账户按照实际结算利率按日计息,让您的财富日日复利增值。
· 专家专业理财 财富节节攀升
公司设立专属万能账户,由投资专家专业打理,随时关注投资市场动向,把握投资风云变幻,帮您及时、精确地制订投资策略。
· 多重风险保障 关爱贴心周到
实现财富增长同时,您无需额外支付风险保险费,便可获得身故、全残保障。
· 资金灵活支取 规划处处省心
资金支取自由便捷,您可根据需求进行部分提取,为您的资金提供高流动性。
保险责任
1、身故、全残给付: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则本公司将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A. 被保险人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之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的105%;
B. 本合同实际交纳保险费的105%。
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
2、满期给付: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满期日当日24时,且本合同仍然有效,本公司将按满期日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全残给付 | 若身故或全残,则我们将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 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之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的 105%; 2. 合同实际交纳保险费的 105%。 |
满期给付 | 若生存至合同满期日当日 24时,且合同仍然有效,则我们将按满期日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 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若合同满期时我们仍未宣告当月结算利率,则我们以上月最 低保证利率结算满期日个人账户价值。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保险期间:6年
缴费方式:趸缴
最低投保保费:10,000元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本合同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保哪些
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或全残 | (个人账户价值×105%)或(已交保费×105%) |
满期金 | 个人账户价值 |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