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费改新政 定价优
龙行富贵保障计划是我公司积极响应保监会费率市场化改革推出的首款费改产品组合,让您享更实惠价格,获更全面保障。
给付迅速 回报高
犹豫期满次日开始,您可在合同有效期内每年领取年金,且领取金额不断增长。如您同时选择附加龙行富贵年金保险(万能型),您的年金还享有万能账户的快速增值,收益上不封顶。
满期领取 更安全
合同期满,您还可以获得一笔超过您所交保费的满期保险金,让您资金投入无忧。同时,附加龙行富贵年金保险(万能型)可提供每年3.0%的最低保证利率,助您投资安全省心。
保障全面 更贴心
本计划可为您提供意外、健康、养老全面保障,保障范围广、保障时间久,为您的人生保驾护航。
随心搭配 更灵活
本计划主附险可随意搭配组合,您可根据自身需求定制个性化保障组合。该计划提供的保单借款或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余额(需选择附加龙行富贵年金保险(万能型))功能,还能助您资金周转无忧。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我们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 (2)被认定身故之日所在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
满期保险金 | 若生存至合同满期日当日24时,且合同仍然有效,则我们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
年金 | (1)自合同犹豫期满次日至第N-1个(N代表交费期间)保单周年日止,若在合同犹豫期满次日及每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仍生存,且合同仍然有效,我们按约定给付年金。 (2)自合同第N个保单周年日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之前(不含合同满期日),若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仍生存,且合同仍然有效,我们按合同期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给付年金。 |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 附加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的105%与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额之和 |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 附加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的105%与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额的2倍之和 |
公共交通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 附加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的105%与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额的3倍之和 |
自驾车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 附加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的105%与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额的3倍之和 |
高速列车意外伤害身故给付 | 附加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的105%与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额的4倍之和 |
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 附加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的105%与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额的4倍之和 |
重大疾病给付 | 等待期内,附加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并不承担保险责任);等待期后,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 |
投保须知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本合同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谁能保
保哪些
主险-龙行富贵年金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年金 | 犹豫期满次日至保单生效第N-1年 |
年交保费×约定比例 (每年领取一次) |
保单生效第N年至满期前 |
年交保费×约定比例 (每年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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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 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 |
满期金 | 基本保额 |
附加险-附加龙行富贵年金保险(万能型)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年金 |
个人账户价值×1% (每2年领取一次) |
身故 | 个人账户价值 |
满期金 | 个人账户价值 |
附加险-附加龙行富贵重大疾病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观察期内 | 观察期外 | |
重大疾病 | 已交保费 | 保险金额 |
身故 | 已交保费 |
附加险-附加龙行富贵定期寿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 | 已交保费×105% |
意外身故 | (已交保费×105%)或基本保额 |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 | (已交保费×105%)或2倍基本保额 |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 | (已交保费×105%)或3倍基本保额 |
自驾车意外身故 | (已交保费×105%)或3倍基本保额 |
高速列车意外身故 | (已交保费×105%)或4倍基本保额 |
航空意外身故 | (已交保费×105%)或4倍基本保额 |
注:N代表交费期间;
此产品为健康保障,疾病有180天观察期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自伤、猝死、吸食毒品、酒驾、未遵医嘱、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患遗传性疾病等;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怀孕、流产或分娩;扒车、跳车;因整容手术等导致的医疗事故;搭乘观光客机、非法运营的乘用车;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