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300000 | 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以外的原因经医院及专科医生确诊罹患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您累计已交纳的附加合同及主合同的保险费之和向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 |
一般身故或高残保险金 | 300000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者发生合同所定义的高度残疾,保险公司向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般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的年龄未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生日),一般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数额=合同约定条件所对应金额×您投保的份数×已交费次数。
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的年龄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一般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数额=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
一般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 | 600000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或者高残,保险公司向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般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的年龄未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生日),一般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数额=合同约定条件所对应金额×您投保的份数×已交费次数。
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的年龄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一般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数额=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 |
高残保险金 | 300000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者在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医院及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 被保险人在主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后发生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高度残疾,保险公司按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高残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发生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高残,应在治疗结束后,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如果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自疾病确诊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
身故保险金 | 300000 | 被保险人在主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后身故,保险公司按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 |
驾乘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 | 1500000 | 被保险人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者以乘客身份乘坐合同约定的私家车、公务车,在私家车、公务车内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或者高残,保险公司向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驾乘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的年龄未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生日),驾乘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数额=合同约定条件所对应金额×您投保的份数×已交费次数。
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的年龄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驾乘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数额=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 |
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 | 1500000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同约定的特定交通工具,在特定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或者高残,保险公司向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的年龄未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生日),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数额=合同约定条件所对应金额×您投保的份数×已交费次数。
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的年龄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数额=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 |
客运列车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 | 1500000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列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或者高残,保险公司向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客运列车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的年龄未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生日),客运列车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数额=合同约定条件所对应金额×您投保的份数×已交费次数。
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的年龄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客运列车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数额=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 |
航空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 | 1500000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或者高残,保险公司向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的年龄未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生日),航空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数额=合同约定条件所对应金额×您投保的份数×已交费次数。
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的年龄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航空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数额=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 |
生存保险金 | 273000 | 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合同约定条件所对应金额×您投保的份数×已交费次数。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