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医养有约》全能保
包含产品 :
3912.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10岁 女
侧重险种 :
意外险养老险重疾险医疗险
“重疾意外全涵盖,满期返还可养老,返还本金后,还保终身,安心无忧!”
重疾,一般身故或高残保险金:200000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1000000
非因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500000
一般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4000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重疾,一般身故或高残保险金 | 200000 | 被保险人等待期后发生120种重疾之一,赔付20万,因疾病发生合同所定义的身故,高度残疾,保险公司向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般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人18岁前意外,赔付累交保费,18岁后意外,赔付20万 |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 1000000 |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必须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且该治疗的主要诊断为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对因此发生的重大疾病合理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在各项医疗保险金,年限额100万。 |
非因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 500000 |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确诊非因重大疾病必须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对因此发生的非因重大疾病合理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在各项医疗保险金的日限额、年限额范围内给付非因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50万。 |
一般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 | 400000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或者高残,保险公司向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般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8岁前意外,累交保费, 18岁后意外,赔付40万。 |
驾乘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 | 1000000 | 被保险人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者以乘客身份乘坐合同约定的私家车、公务车,在私家车、公务车内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或者高残,保险公司向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驾乘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18岁前,赔付累交保费 18岁后,赔付100万。 |
年度基础免赔 | 10000 | 相对免赔1万,即社保报销及其他医疗报销可以抵消免赔额1万,社保等报销达1万就0免赔,余下的100%报销。 |
承诺续保 | 100000000 | 投保后前三年有资格审核,从第4次交费日起承诺续保到99岁,保险公司无权拒保。不能因为被保人的健康状况变化而终止续保,很安心。 |
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 | 1000000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同约定的特定交通工具,在特定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或者高残,保险公司向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8岁前,累交保险费,18岁后,赔付100万。 |
生存保险金 | 70000 | 被保人70周岁满期领取累交保费7万后,合同继续有效。 重疾,身故,高残保障伴终身。 |
特殊门诊 | 200000 | 肾透析,放化疗等年限额20万, 器官移植的抗排异药物不设单项上限。 |
住院前后门急诊 | 100000 | 重疾住院前后门急诊,年限额10万,非重疾5万。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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