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康人寿金玉满堂3.0终身寿险 (在售)
- 弘康人寿
- 产品特色: 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障。
¥按需求定制
加入对比
已有 0 人推荐
关注“沃保网服务号”买保险快人一步
全部保险方案
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弘康人寿金玉满堂3.0终身寿险 | 终身 | 5年 | 600000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2788920 | <p>一、若被保险人投保时未满 18 周岁且在年满 18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当日)之前身故或全残,按照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p><p>(一)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累计已交保险费;</p><p>(二)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p><p>二、若被保险人投保时未满 18 周岁且在年满 18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当日)之后身故或全残,或者被保险人投保时已满 18 周岁且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或全残的,按照以下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p><p>(一)若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届满前身故或全残,我们按照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p><p>(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p><p>(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p><p>(二)若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届满后身故或全残,按照以下三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p><p>(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p><p>(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p><p>(3)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年度有效保额。</p><p>“给付系数”取值如下:</p><p>到达年龄在18 至 40 周岁,给付系数为160%;</p><p>到达年龄在41 至 60 周岁,给付系数为140%;</p><p> </p><p>到达年龄在61 周岁(含)以上,给付系数为120%</p> |
详细介绍
收起详情
同类产品
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C款,2023版)
- 投保年龄: 28天-80周岁
- 保障期限: 终身
国寿臻享一生终身寿险
- 投保年龄: 出生满28日至70周岁
- 保障期限: 终身
太平洋鑫满溢终身寿险
- 投保年龄: 0-75周岁
- 保障期限: 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