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常青树(2016)(健康人生) (在售)
- 华夏人寿
- 产品特色: 长期健康保障产品,提供77种重疾+33种轻症疾病,轻症可累计赔付5次,多种交费方式可灵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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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2 15:36:43
侧重险种:
需求分析:
- 最高保额:
- 30万
- 年缴保费:
- 67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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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华夏常青树(2016)(健康人生) | 终身 | 年交 | 6732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300000 | 若身故赔基本保额 |
全残保险金 | 300000 | 若全残赔基本保额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300000 | 观察期外确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合同约定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 300000 | 观察期外确诊为疾病终末期按合同约定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
轻症疾病豁免保费 | 6732 | 观察期外确诊为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可免交剩余各期保费。 |
轻症保险金 | 60000 | 观察期外确诊为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按20%基本保额领取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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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华夏常青树(2016)(健康人生) | 终身 | 年交 | 6966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300000 | 若身故赔基本保额 |
全残保险金 | 300000 | 若全残赔基本保额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300000 | 观察期外确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合同约定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 300000 | 观察期外确诊为疾病终末期按合同约定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
轻症疾病豁免保费 | 6966 | 观察期外确诊为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可免交剩余各期保费。 |
轻症保险金 | 60000 | 观察期外确诊为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按20%基本保额领取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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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华夏常青树(2016)(健康人生) | 终身 | 年交 | 11610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500000 | 若身故赔基本保额 |
全残保险金 | 500000 | 若全残赔基本保额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500000 | 观察期外确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合同约定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
轻症疾病豁免保费 | 11610 | 观察期外确诊为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可免交剩余各期保费。 |
轻症保险金 | 100000 | 观察期外确诊为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按20%基本保额领取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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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2 22:34:48
需求分析:
- 最高保额:
- 35万
- 年缴保费:
- 82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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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华夏常青树(2016)(健康人生) | 终身 | 20年 | 8267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350000 | 90天观察期内,因非意外原因,退还保费。 90天观察期内,因意外原因,赔付保额。 90天观察期后,赔付保额。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350000 | 90天观察期内,因非意外原因,退还保费。 90天观察期内,因意外原因,赔付保额。 90天观察期后,赔付保额。 |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 350000 | 90天观察期内,因非意外原因,退还保费。 90天观察期内,因意外原因,赔付保额。 90天观察期后,赔付保额。 |
轻症保险金 | 70000 | 90天观察期内,因非意外原因,退还保费。 90天观察期内,因意外原因,赔付保额的20%。 90天观察期后,赔付保额的20%。 可以赔付五次。 |
全残保险金 | 350000 | 90天观察期内,因非意外原因,退还保费。 90天观察期内,因意外原因,赔付保额。 90天观察期后,赔付保额。 |
轻症疾病豁免保费 | 8276 | 90天观察期外确诊为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可免交剩余各期保费。 |
投保人豁免保费 | 556.78 | 投保人在缴费期内,发生轻症/重疾/身故/全残四种其中一种情况,既可以豁免剩余所有保费。满足两个要求,一: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非同一人,二:身故时不足60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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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2 22:22:38
侧重险种:
需求分析:
- 最高保额:
- 30万
- 年缴保费:
- 83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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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华夏常青树(2016)(健康人生) | 终身 | 20年 | 8334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300000 | 90天观察期内,因非意外原因导致身故,退还保费。 90天观察期内,因意外原因导致身故,赔付保额。 90天观察期后,赔付保额。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300000 | 90天观察期内,因非意外原因,退还保费。 90天观察期内,因意外原因,赔付保额。 90天观察期后,赔付保额。 |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 300000 | 90天观察期内,因非意外原因,退还保费。 90天观察期内,因意外原因,赔付保额。 90天观察期后,赔付保额。 |
轻症保险金 | 60000 | 90天观察期内,因非意外原因,退还保费。 90天观察期内,因意外原因,赔付保额的20%。 90天观察期后,赔付保额的20%。 最多可赔付5次。 |
全残保险金 | 300000 | 90天观察期内,因非意外原因,退还保费。 90天观察期内,因意外原因,赔付保额。 90天观察期后,赔付保额。 |
轻症疾病豁免保费 | 8334 | 90天观察期外确诊为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可免交剩余各期保费。 |
附加投保人重疾豁免保费 | 8334 | 在缴费期内,投保人在90天观察期后确定为轻症/重疾/身故/全残其中一种,即可豁免剩余保费。 要求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非同一人,要求二:投保人身故时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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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30 17:40:30
侧重险种:
需求分析:
- 最高保额:
- 50万
- 年缴保费:
- 99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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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华夏常青树(2016)(健康人生) | 终身 | 20年 | 9965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500000 | 若身故赔基本保额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500000 | 观察期外确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合同约定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 500000 | 观察期外确诊为疾病终末期按合同约定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
轻症保险金 | 100000 | 观察期外确诊为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按20%基本保额领取保险金。 |
全残保险金 | 500000 | 若全残赔基本保额 |
轻症疾病豁免保费 | 9965 | 观察期外确诊为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可免交剩余各期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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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华夏常青树(2016)(健康人生) | 终身 | 20年 | 9448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400000 | 因意外伤害:给付保额40万 因非意外伤害:90天观察期内,给付所交保费; 90天观察期后,给付保额40万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400000 | 致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合同所列明的77种(见附件1)危重疾病,给付保额40万 (90天内为等待期,在此期间内因非意外伤害患危重疾,给付已缴保费,如因意外伤害患危重疾则无等待期) |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 400000 | 因意外伤害:给付保额40万 因非意外伤害:90天观察期内,给付所交保费; 90天观察期后,给付保额40万 疾病终末期阶段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依现有医疗技术无法缓解; (2)根据临床医学经验判断被保险人存活期低于六个月 |
轻症保险金 | 80000 | 初次患本合同所列明的轻症疾病(见附件2),给付保额的20%(即8万),本合同不终止 (90天内为等待期,在此期间内因非意外伤害患轻症,给付已缴保费,如因意外伤害患轻症则无等待期) 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症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五次为限。 |
全残保险金 | 400000 | 因意外伤害:给付保额40万 因非意外伤害:90天观察期内,给付所交保费; 90天观察期后,给付保额40万 |
轻症疾病豁免保费 | 9448 | 被保险人初次患本合同所列明的轻症疾病,将豁免本合同自轻症疾病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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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华夏常青树(2016)(健康人生) | 终身 | 20年 | 5979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300000 | 因意外伤害:给付保额30万 因非意外伤害:90天观察期内,给付所交保费; 90天观察期后,给付保额30万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300000 | 观察期外确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合同约定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 300000 | 观察期外确诊为疾病终末期按合同约定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
轻症保险金 | 60000 | 观察期外确诊为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按20%基本保额60000元领取保险金。 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症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五次为限。 |
全残保险金 | 300000 | 因意外伤害:给付保额30万 因非意外伤害:90天观察期内,给付所交保费; 90天观察期后,给付保额30万 |
轻症疾病豁免保费 | 5979 | 观察期外被保险人初次患本合同所列明的轻症疾病,将豁免本合同自轻症疾病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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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华夏常青树(2016)(健康人生) | 终身 | 20年 | 9965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500000 | 观察期外确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合同约定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 500000 | 观察期外确诊为疾病终末期按合同约定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
轻症保险金 | 100000 | 观察期外确诊为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按20%基本保额领取保险金。最高赔付5次,每种轻症赔付一次 |
全残保险金 | 500000 | 观察期外赔付基本保额 |
轻症疾病豁免保费 | 9965 | 观察期外确诊为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可免交剩余各期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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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华夏常青树(2016)(健康人生) | 终身 | 20年 | 4410 |
附加险 | 华夏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14) | 1年年 | 1年 | 920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20000 | 一、若因意外伤害,或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日后(续保者自续 保之日起)因疾病经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对于在同一次 住院期间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将按以下约定给付住 院医疗保险金: (一)若针对该次住院治疗已通过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取得补 偿,对该次住院治疗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 被保险人取得的补偿后的剩余部分按 95%进行给付。 (二)若人针对该次住院治疗未通过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取得补 偿,对该次住院治疗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按 80% 进行给付。 |
身故保险金 | 500000 | 若身故赔1.5倍的基本保额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500000 | 观察期外确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合同约定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 500000 | 观察期外确诊为疾病终末期按合同约定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
轻症保险金 | 100000 | 观察期外确诊为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按20%基本保额领取保险金。 |
全残保险金 | 500000 | 若全残赔1.5倍的基本保额 |
轻症疾病豁免保费 | 4410 | 观察期外确诊为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可免交剩余各期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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