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全家福意外保障
包含产品 :
300.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女
侧重险种 :
意外险医疗险
“全家福,送给全家每一个成员一份幸福,孩子、父母、老人(65周岁以下),全家有保障,最多可以6个人。”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150000
意外伤残保险金:150000
意外医疗保险金:60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 150000 | 若遭受意外伤害起一百八十日内 身故的,我们按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扣除该被保险人的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 故保险金,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150000 | 若遭受意外伤害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 身体伤残的,我们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的规定,按合同约定的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 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
意外医疗保险金 | 6000 | 若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我们认可的 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对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公费医疗、社会 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 偿或给付部分以及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合同约定给付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 金。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国寿全家福意外伤害保险(2013 版) | 1年 | 1年 | 300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国寿全家福意外伤害保险(2013 版) | 1年 | 1年 | 300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150000 |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 150000 | |||||
意外医疗保险金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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