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泰康全心全意保障计划
包含产品 :
7285.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男
侧重险种 :
意外险养老险重疾险人寿险
“全面解决未成年及成年人意外、健康医疗问题,大病赔偿,特定疾病双倍赔偿,同时住院有补贴,意外伤害也可赔”
重大疾病保险金:200000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2000000
自驾车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2000000
住院津贴保险金:1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200000 | 保单生效180天内因非意外确诊初患约定重大疾病,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因意外或保单生效180天后因非意外确诊初患约定重大疾病,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 | 2000000 | 乘坐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高残: 未满18周岁,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年满18周岁未满75周岁,给付10倍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年满75周岁,给付基本保额的5倍,合同终止。 |
自驾车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 | 2000000 | 驾驶私家车、公务车意外身故或高残: 未满18周岁,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年满18周岁,且在保单生效180天内,给付2倍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保单生效180天后: 年满18周岁未满75周岁,给付10倍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年满75周岁,给付5倍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
住院津贴保险金 | 100 | 因意外或保单生效180天后因非意外住院治疗的,给付实际住院天数*住院日额; 每次住院最多给付180天为限,保险期满内累计给付达到1000天,合同终止。 |
一般身故或高残保险金 | 200000 | 保单生效180天内因非意外身故或高残,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因意外或保单生效180天后因非意外身故或高残: 未满18周岁,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年满18周岁,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200000 | 被保险人身故: 保险期满前,给付基本保额*身故时保单年度数,合同终止; 保险期满后,给付基本保额*交费期间,合同终止。 |
生存保险金 | 145700 | 【全心全意B】 保险期满时,领取基本保额*交费期间,合同终止。 【全心全意A】 保险期满时,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
一般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 | 400000 | 保单生效180天内因非意外身故或高残,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因意外或保单生效180天后因非意外身故或高残: 未满18周岁,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年满18周岁,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
少儿特种疾病保险金 | 400000 | 保单生效180天内因非意外确诊初患少儿特定疾病,不承担责任,合同终止; 因意外或保单生效180天后因非意外确诊初患少儿特定疾病: 未满18周岁,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年满18周岁,保险金为零,合同终止。 |
成年男性特种疾病保险金 | 400000 | 因意外或保单生效180天后因非意外确诊初患男性特定疾病: 未满18周岁,保险金为零; 年满18周岁,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
成年女性特种疾病保险金 | 400000 | 因意外或保单生效180天后确诊初患女性特定疾病: 未满18周岁,保险金为零; 年满18周岁,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相似保险计划书
更多>
7605.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男
侧重险种 :
重疾险人寿险
“1、轻症不分组,赔付后豁免保费,保单继续有效。2、附加少儿,男女性特别关爱金,获得额外保障。”
10203.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男
侧重险种 :
重疾险人寿险
“保障灵活可选;“模块化”定制投保;一次交费,多次赔付;终身保障。”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