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安联安享鑫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包含产品 :
14021.04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27岁 女
侧重险种 :
意外险养老险重疾险医疗险
“全面解决成人医疗问题,大病赔偿、小病报销。”
身故给付:200000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30000
年金及生存金给付:10080
重大疾病给付:5000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身故给付 | 200000 | 主险: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附加:在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但若被保险人在出生以后的六个月之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给付身故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30000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而在医院进行治疗的,对于其在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次意外事故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我们按如下规定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年金及生存金给付 | 10080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日且合同仍有效,保险公司将给付年金,合同终止。 |
重大疾病给付 | 500000 |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满后首次出现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症状或体征并且符合合同对重大疾病的定义和诊断标准,则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患有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则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如果选择A型,重大疾病给付有一次赔付机制;如果选择B型,重大疾病给付特有三次赔付机制(三种重疾须归属不同分组)。保险计划一承保六种重大疾病,保险计划二承保二十四种重大疾病,保险计划三承保六十种重大疾病。 |
轻症重疾给付 | 1000000 |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满后首次出现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的症状或体征,并且按附加合同对轻症疾病的定义和诊断标准被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为患有附加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则保险公司按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患有附加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则不受等待期的限制。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附加合同终止。 |
意外身故给付或意外伤残给付 | 100000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并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并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伤残的,保险公司按附录【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的比例乘以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
豁免保险费 | 13676.04 | 确诊疾病可免交后期保费。 |
医疗费用 | 30000 |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期内遭受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每次以合同约定金额为限,报销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 保险期间内,按照合同定义或规定发生住院费用,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费用(自负部分扣除从他处取得的赔付后的金额)100%赔付,非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费用(自负部分扣除从他处取得的赔付后的金额)80%赔付。具体详见本产品的合同条款。 |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 | 100000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正在营运的公共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除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额外给付20倍基本保险金额。 |
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 | 100000 | 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私家车、租用车、单位公务或单位商务车时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除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额外给付20倍基本保险金额。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安联安享鑫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 主险:终身 附加:1年 | 20年 | 13676.04 |
附加险 | 安联附加安康守护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 1年 | 趸交 | 345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安联安享鑫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 主险:终身 附加:1年 | 20年 | 13676.04 | 豁免保险费 | 13676.04 |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 | 100000 | |||||
年金及生存金给付 | 10080 | |||||
轻症重疾给付 | 1000000 | |||||
身故给付 | 200000 | |||||
医疗费用 | 30000 | |||||
意外身故给付或意外伤残给付 | 100000 | |||||
重大疾病给付 | 500000 | |||||
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 | 100000 | |||||
附加险 | 安联附加安康守护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 1年 | 趸交 | 345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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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缴费
被保人 :
27岁 女
侧重险种 :
养老险理财险
“年交保费2万起交10年(可享受一家五口预约挂号服务)
总保费30万起可以享受国内外旅居服务”
100000.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27岁 女
侧重险种 :
养老险人寿险理财险
“??弘康金禧一生年金险
??既是年金,又是增额
??既是养老金,也是教育金
??10年期单利可超3.2%
??持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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