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人寿健康源(2019)增强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计划 (在售)
- 天安人寿
- 产品特色: 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106种重疾、20种中症、35种轻症保障,确诊可豁免保费,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恶性肿瘤给付关爱金,还有住院津贴可领取,身故、疾病终末期也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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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保险方案
2020/06/12 16:40:32
需求分析:
- 最高保额:
- 50万
- 年缴保费:
- 125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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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天安人寿健康源(2019)增强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计划 | 主险:终身 年 | 20年 | 12555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225000 | 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每次给付45%基本保额,累计给付次数以4次为限。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300000 | 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每次给付60%基本保额,累计给付次数以2次为限。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500000 | 90日内,给付主险已交纳保费,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首次给付健康源2019增强版重疾实际交纳保费、现金价值、基本保额三者较大者,其余五次分别给付110%、120%、130%、140%、150%基本保额,每组仅给付一次,累计给付6次。 |
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特别关爱金 | 225000 | 初次确诊按轻症给付,再次确诊按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给付45%基本保额。 |
住院关爱津贴保险金 | 500 | 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若从未发生合同所指的重疾,且自其年满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起,在认可医院治疗的,按基本保额的0.1%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关爱津贴保险金,同一个保单年度内累计给付天数以90日为限;累计给付的住院关爱剪贴保险金达到合同基本保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
恶性肿瘤二次给付关爱金 | 5000000 | 初次确诊恶性肿瘤,先按约定给付重疾保险金,第二次确诊,按基本保额的100%给付,间隔期5年 |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 500000 | 90日内,给付实际交纳的保费;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18周岁前,给付实际交纳的保费的200%;18周岁后,给付实际交纳保费、现金价值、基本保额三者较大者。 |
身故保险金 | 500000 | 90日内,给付实际交纳的保费;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18周岁前,给付实际交纳的保费的200%;18周岁后,给付实际交纳保费、现金价值、基本保额三者较大者。 |
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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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3 05:37:56
侧重险种:
需求分析:
- 最高保额:
- 50万
- 年缴保费:
- 99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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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天安人寿健康源(2019)增强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计划 | 终身 | 30年 | 9995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500000 | 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每次给付45%基本保额,累计给付次数以4次为限。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500000 | 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每次给付60%基本保额,累计给付次数以2次为限。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500000 | 90日内,给付主险已交纳保费,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首次给付健康源2019增强版重疾实际交纳保费、现金价值、基本保额三者较大者,其余五次分别给付110%、120%、130%、140%、150%基本保额,每组仅给付一次,累计给付6次。 |
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特别关爱金 | 500000 | 初次确诊按轻症给付,再次确诊按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给付45%基本保额。须与首次器官不同,最多可以赔付3次。 |
住院关爱津贴保险金 | 500000 | 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若从未发生合同所指的重疾,且自其年满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起,在认可医院治疗的,按基本保额的0.1%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关爱津贴保险金(500/天),同一个保单年度内累计给付天数以90日为限;累计给付的住院关爱剪贴保险金达到合同基本保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
恶性肿瘤二次给付关爱金 | 500000 | 初次确诊恶性肿瘤,先按约定给付重疾保险金,第二次确诊,按基本保额的100%给付。两次之间须间隔5年且发生病理不同,最多可以赔付3次。 |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 500000 | 90日内,给付实际交纳的保费;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18周岁前,给付实际交纳的保费的200%;18周岁后,给付实际交纳保费、现金价值、基本保额三者较大者。 |
身故保险金 | 500000 | 90日内,给付实际交纳的保费;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18周岁前,给付实际交纳的保费的200%;18周岁后,给付实际交纳保费、现金价值、基本保额三者较大者。 |
保费豁免 | 500000 | 被保人发生轻症/中症/重疾中任意一种,即可豁免后期所交保费, 合同继续有效。 |
重疾特别关爱金 | 500000 | 保单生效10年内且56岁前发生重疾,额外给付特别关爱金20%保额10万元,仅给付1次,该项责任给付完合同继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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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天安人寿健康源(2019)增强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计划 | 主险:终身 附加:至65/70/75周岁年 | 20年 | 4940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500000 | 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每次给付45%基本保额,累计给付次数以4次为限。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500000 | 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每次给付60%基本保额,累计给付次数以2次为限。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500000 | 90日内,给付主险已交纳保费,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首次给付健康源2019增强版重疾实际交纳保费、现金价值、基本保额三者较大者,其余五次分别给付110%、120%、130%、140%、150%基本保额,每组仅给付一次,累计给付6次。 |
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特别关爱金 | 500000 | 初次确诊按轻症给付,再次确诊按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给付45%基本保额。每次确诊所处器官不同,最多可以赔付3次。 |
住院关爱津贴保险金 | 500000 | 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若从未发生合同所指的重疾,且自其年满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起,在认可医院治疗的,按基本保额的0.1%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关爱津贴保险金,同一个保单年度内累计给付天数以90日为限;累计给付的住院关爱剪贴保险金达到合同基本保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
恶性肿瘤二次给付关爱金 | 500000 | 初次确诊恶性肿瘤,先按约定给付重疾保险金,第二次确诊,按基本保额的100%给付。每次发生须间隔5年且病理不同。 |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 500000 | 90日内,给付实际交纳的保费;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18周岁前,给付实际交纳的保费的200%;18周岁后,给付实际交纳保费、现金价值、基本保额三者较大者。 |
身故保险金 | 500000 | 90日内,给付实际交纳的保费;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18周岁前,给付实际交纳的保费的200%;18周岁后,给付实际交纳保费、现金价值、基本保额三者较大者。 |
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 500000 | 确诊轻症或中症可免交后期保费 |
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 500000 | 确诊重疾可免交后期保费 |
满期保险金 | 98800 | 生存至保险期届满,可领取满期保险金。 |
重疾特别关爱金 | 500000 | 保单生效10年内且56岁前发生重疾,给付特别关爱金20%基本保额,仅给付1次,该项责任给付完合同继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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