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陆家嘴恒泰一生
包含产品 :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278397 | (一)被保险人于年龄达十八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不含)前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以合同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计算自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日止,所应交保险费总额(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按年交交费方式计算)。 2、被保险人身故日所在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二)被保险人于年龄达十八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含)以后,且在合同交费期间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以合同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计算自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日止,所应交保险费总额(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按年交交费方式计算)×《给付比例表》对应的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日所在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三)被保险人于年龄达十八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含)以后,且在交费期满后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下列三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当年度保险金额。 合同首个保单年度内,当年度保险金额为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年度保险金额每年按百分之三年复利增加,即当年度保险金额等于上一个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1+3%)。 2、以合同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计算自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日止,所应交保险费总额(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按年交交费方式计算)×《给付比例表》对应的比例。 3、被保险人身故日所在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陆家嘴国泰恒泰一生终身寿险 | 终身 | 15年 | 300000.00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陆家嘴国泰恒泰一生终身寿险 | 终身 | 15年 | 300000.00 | 身故保险金 | 278397 |
相似保险计划书
更多>
12384.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20岁 女
侧重险种 :
重疾险人寿险
“一款极致性价比的重疾险!
工银安盛『御享人生2024』
重疾:不分组·无三同·2次!
理赔:全球理赔·线上理赔!
...”
100000.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20岁 女
侧重险种 :
养老险人寿险
“终身高现价(可当?额增?寿)
减保写入条款
无健康告知
免责仅三条
身故?大金?于或等于所?总交?保费(本?永金?远都...”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