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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产品 :
5368.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女
侧重险种 :
意外险重疾险医疗险
“全面解决人生重疾医疗问题,大病赔偿、百万医疗可报销、意外门急诊报销。”
等待期90天:200000
一般医疗保险金给付:2000000
意外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给付:1500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给付:20000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等待期90天 | 200000 | 1、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身故或全残或被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无息退还本主险合同实际缴纳的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这9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不含猝死)身故或全残无等待期。 2、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90日后被确诊首次换本主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轻症疾病、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将履行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 |
一般医疗保险金给付 | 2000000 | 1.住院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发生疾病,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诊断,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按附加合同医疗保险金的计算方法的约定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2.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发生疾病,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进行附加合同约定的特殊门急诊治疗,保险公司将对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按附加合同医疗保险金的计算方法的约定给付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3.提前给付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诊断,首次确诊罹患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一次性给付提前给付医疗保险金50000元。提前给付医疗保险金一经给付,该项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公司在续保期间不再承担该项保险责任。 |
意外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给付 | 1500 |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180天内进行门急诊治疗发生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在扣除从政府、学校、社 会福利机构或其他医疗保险给付中获得的针对该医疗费用的补偿、赔偿后余额部分的80%给付意外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 金。在一个保险年度中,意外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的给付金额,以《生命附加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为限。 |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给付 | 2000000 |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因首次确诊罹患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并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首先按照上述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保险公司累计给付金额(包含提前给付医疗保险金)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的保险金额后,针对被保险人剩余的医疗费用,依照下列约定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1.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诊断,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按附加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包括:床位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膳食费、药品费、材料费、医生费(诊疗费)、治疗费、护理费、检查化验费、手术费、器官移植费。 2.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诊断,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进行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特殊门诊治疗的,保险公司将对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按附加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
无理赔优惠 | 1575 | 保险期间为一年的,投保人在续保《生命附加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合同时可享有无理赔优惠。 若被保险人在上一保险年度中无理赔,其续保时享有上一保险年度中基本保险金额的20%的无理赔优惠额。 《生命附加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本年度基本保险金额+无理赔优惠额。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200000 | 即可赔付保额的100%,包含1000多种疾病,行业最全保障终身。且本合同继续有效。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200000 | 可赔付5次,累计可赔付保额的100%,第一次确诊轻症即可豁免后期的所有保费,并视为保费已交清。 |
保证续保期为5年 | 2000000 | 每五年为一保证续保期间。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240000 | 赔付2次,累计可赔付保额的120%。 |
豁免保险费 | 200000 | 确诊重疾/中症/轻症可免交后期保险费,继续履行保险责任。 |
寿险复原保险金 | 100000 | 1.若被保险人已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且自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365日后身故,保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寿险复原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已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且自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365日内(含第365日)身故,保险公司将不承担寿险复原保险金给付责任,主险合同终止。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200000 | 1.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且年满18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5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且年满18周岁之后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富德生命康健无忧2019版 | 终身 | 19年 | 5100 |
附加险 | 富德生命附加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 | 与保险公司约定 | 1年 | 20 |
附加险 | 富德生命康悦人生医疗险2019 | 1年 | 1年 | 248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富德生命康健无忧2019版 | 终身 | 19年 | 5100 | 等待期90天 | 200000 |
豁免保险费 | 200000 |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200000 |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200000 | |||||
寿险复原保险金 | 100000 |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240000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200000 | |||||
附加险 | 富德生命附加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 | 与保险公司约定 | 1年 | 20 | 无理赔优惠 | 1575 |
意外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给付 | 1500 | |||||
附加险 | 富德生命康悦人生医疗险2019 | 1年 | 1年 | 248 | 保证续保期为5年 | 2000000 |
一般医疗保险金给付 | 2000000 | |||||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给付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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