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康畅行保交通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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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意外保障产品,提供因意外导致的身故、伤残保障。
保险期限:
1年
缴费方式:
趸交
投保年龄:
0-6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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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免除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者滥用政府管制药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 被保险人驾驶未经年检合格、非法改装、拼装、已达报废标准、盗抢等非法车辆或营业性车辆;
(6) 被保险人驾驶超载机动车,因车辆超载引起的意外事故而遭受的伤害;
(7) 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8) 在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交通工具自始发地出发以后,未到达目的地之前,被保险人在汽车和列车的车厢外部、轮船的甲板之外或飞机的舱门之外所遭受的意外伤害;
(9)更多免责详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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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遭受投保时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是主要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该类意外伤害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意外残疾保险金 | 被保险人遭受投保时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是主要原因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所列的伤残条目,保险公司按评定结果所确定的给付比例乘以该类意外伤害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仍需继续接受治疗的,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险期间:1年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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