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未雨绸缪,做好防癌财务准备——君龙好安心防癌保险组合
癌症发病率日益增高,风险无处不在!确保及时、有效的诊疗是对抗癌症的关键所在,这一切都需要强有力的经济支持!因此,在注重自身健康的同时,我们也需要做好另一手准备——财务准备。
在我们周边的发达国家和地区,购买防癌保险已经成为抵御癌症的必备品!及早为自己和家庭购买防癌保险,是防癌财务准备中最重要的手段!
险种特色:
1、按照疗程分项赔付,让您的保险金可以做到专款专用,有效保障相关治疗;
2、罹患癌症即豁免剩余未缴保费,体贴您的心情;
3、原位癌理赔金,保障更全面
4、关爱女性,增加特别手术给付
5、等待期仅90天;
6、开放台湾地区22家优质医院理赔认可。
保险责任
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导致附表所列全残项目之一,并经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确认的,我们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向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时,我们按保险金额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保险合同所载明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终止。 |
保险费豁免 |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癌症,我们将豁免癌症确诊日以后本附加合同及其所依附的主合同各期保险费,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
癌症康复疗养金 |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医院专科医生诊断罹患癌症,并且于癌症确诊后的保单周年日仍然生存者,我们按照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向“癌症康复疗养金”受益人给付癌症康复疗养金,但保险期间内所产生的该项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5%为限。 |
癌症住院日额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医院专科医生诊断,以癌症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必须住院治疗,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0.2%乘以住院天数向“癌症住院日额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癌症住院日额保险金。每次住院累计最多给付天数为90天。 |
特别手术慰问金 |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医院专科医生诊断,以癌症为直接且单独原因进行下列手术治疗,我们按下列约定向“特别手术慰问金”受益人给付特别手术慰问金。但保险期间内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累计给付特别手术慰问金的金额以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为限,每侧乳房重建手术累计给付特别手术慰问金的金额以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为限。 |
保险案例
龙小姐,30周岁,工作压力大,开始注重身体健康,为以防万一,她投保了【君龙好安心防癌健康保险组合计划】,选择20年缴费,主附约均为10万基本保额,年缴保费2,730元,保障至8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投保10年后,龙小姐不幸在40周岁后时确诊乳腺癌,确诊癌症后龙小姐即免交了续期保险费,并马上住院进行治疗,供住院15天,术后予以化疗10次,并做了一次乳房重建手术。经过全力救治,龙小姐的病情得到控制,并活至8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获得的保险金如下
注:被保险人发生责任免除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约定见保险条款。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保险期间:至88周岁
君龙好安心两全保险及君龙附加好安心防癌疾病保险搭配规则:
两险种必须以组合形式投保,且基本保额与交费年期必须一致。
交费频次:年交。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感染艾滋;
(9)遗传性疾病
谁能保
多少钱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感染艾滋、遗传性疾病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哪些
主险--君龙好安心两全保险保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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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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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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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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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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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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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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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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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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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险--君龙附加好安心防癌疾病保险保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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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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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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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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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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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位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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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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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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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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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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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30%-已支付原位癌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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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住院日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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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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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0.2%×住院天数 (累计不超过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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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手术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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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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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10% (以20%的基本保额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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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放射线
及化学治疗 |
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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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1% (每进行一次放疗或化疗领取一次,每日不超1%,累计不超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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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康复疗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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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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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3% (确诊癌症第二年开始,每年领取一次,累计不超过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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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手术慰
问金 |
造血干细胞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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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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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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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房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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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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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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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豁免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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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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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交剩余各期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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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产品为健康保障,疾病有90天观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