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乐享年年是一款模仿增额终寿开发的增额终身护理险,提供疾病身故/护理责任,现金价值终身增额,最大的特点就是现价高!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前因疾病导致身故,按照累计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后,且在交费期满日之前因疾病导致身故,按照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的给付比例、现金价值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后,且在合同交费期满日之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按照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的给付比例、现金价值、有效保额三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给付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
长期护理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前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观察期结束时被保险人未满6周岁的,则应持续至被保险人年满6周岁之日),按照累计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后,且在合同交费期满日之前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按照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的给付比例、现金价值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当日)之后,且在合同交费期满日(含当日)之后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按照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的给付比例、现金价值、有效保额三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给付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险期限:终身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方案
- 最高保额
- 97万
- 年缴保费
- 1000000元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昆仑健康乐享年年终身护理保险 | 终身 | 与保险公司约定 | 1000000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979190 |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前因疾病导致身故,按照累计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后,且在交费期满日之前因疾病导致身故,按照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的给付比例、现金价值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后,且在合同交费期满日之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按照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的给付比例、现金价值、有效保额三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给付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
长期护理保险金 | 979190 |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前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观察期结束时被保险人未满6周岁的,则应持续至被保险人年满6周岁之日),按照累计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后,且在合同交费期满日之前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按照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的给付比例、现金价值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当日)之后,且在合同交费期满日(含当日)之后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按照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的给付比例、现金价值、有效保额三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给付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