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利安稳赢(B款)两全保险(万能型)
(停售)
加入对比
万能型两全理财产品,提供身故保障,航空交通意外身故额外给付保险金,满期可领取保险金。
保险期限:
与主合同相同
缴费方式:
与主合同相同
投保年龄:
与主合同相同
已有 0 人推荐
关注“沃保网服务号”买保险快人一步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险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申请“身故保险金”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的1.05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注销保单账户,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航空交通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事故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我们在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按申请“航空交通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的3倍给付“航空交通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对于同一被保险人,无论您与我们订立一份或多份本附加险合同,我们给付的“航空交通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以人民币100万元为限。
满期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期满时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同时注销保单账户,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按申请“身故保险金”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的1.05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注销保单账户,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
航空交通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 若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事故直接导致在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在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按申请“航空交通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的3倍给付“航空交通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
满期生存保险金 | 若生存至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按期满时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同时注销保单账户,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附加险合同成立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斗殴、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除外;
(6)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7)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
(8)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9)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0)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人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展开全部
谁能保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哪些
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 | 保单账户价值 x 1.05 |
航空交通意外身故 | 保单账户价值 x 3 |
满期金 | 保单账户价值 |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未遵医嘱、流产分娩、进行高风险活动、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相关产品
万能型两全保险,提供身故保障,期满可领取保险金。
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险期限:至75周岁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身故保险金:有
2.满期保险金 :有
属于中长期两全型人寿保障产品,提供高中和大学教育金、创业金和身故全残保障...
投保年龄:0-12周岁
保险期限:至30周岁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高中教育金:有
2.大学教育金:有
3.创业金:有
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