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财产高新技术企业财产一切险
(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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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财产保障产品,为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从事高新技术研发、生产的企业或机构,提供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的保障。
保险期限:
1年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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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保
被保险人: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从事高新技术研发、生产的企业或机构。
可承保财产:
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3、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范围
暂无说明
保哪些
一、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不保哪些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2、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3、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政变、谋反、恐怖活动;
4、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
5、核辐射、核裂变、核聚变、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6、更多详情详见条款。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