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高致病性禽流感保障保险
(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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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功能:提供身故、医疗保障。
保险期限:
一年
投保年龄:
80周岁以下(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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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开始七天后(续保者自续保生效后),感染保险单载明类型的高致病性禽流感(以下简称“承保禽流感”),经政府卫生防疫管理部门认定,并以此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载明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开始七天后(续保者自续保生效后),感染承保禽流感,经政府卫生防疫管理部门认定,并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人按其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给付“医疗保险金”。
保险人给付的医疗保险金总额以保险单载明的金额为限。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
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 |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责任免除
下列情形下,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开始前以及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保险期间开始后七天内:
1.感染承保禽流感的;
2.因疑似感染承保禽流感或因与承保禽流感感染者或疑似感染者密切接触而被隔离的。
(二)被保险人未经政府卫生防疫管理部门认定感染承保禽流感的。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的,保险人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经过日数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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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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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目
1.保障内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