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安(中国)附加临时租房费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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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功能: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主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的住所暂时无法居住,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雇用人员或寄宿人员需暂时居住他处而支付的合理的租金费用,保险人在...
保险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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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民安(中国)附加临时租房费用保险条款
(本附加险条款需选择投保方有效)
第一条 附加合同的说明和构成
民安(中国)附加临时租房费用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为民安(中国)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附加合同。
本附加合同依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保险人同意而订立。本附加合同作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主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合同无效,本附加合同亦无效。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合同为准;未尽之处,以主合同为准。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主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的住所暂时无法居住,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雇用人员或寄宿人员需暂时居住他处而支付的合理的租金费用,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第三条 保险金额和免赔设置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本附加合同上载明,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保险人一次或累计赔偿金额达到该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下的责任终止。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每日赔偿限额为500元,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期间为3天。本附加合同的每日赔偿限额和免赔天数也可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本附加合同上载明。
本附加合同赔付后,主合同保额按本附加合同赔偿额度相应减少。主合同和附加合同的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主合同总保额。
第四条 释义
合理租金费用:指通过合法途径租用的第三方住宅用途房屋而支出的费用,该费用应出具正规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费用发票,且日均费用额度不超过当地三星级酒店标准间住宿费用的平均水平或物价部门指导价格。
范围
暂无说明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