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保险费的已交期数×满期奖励比例给付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的保险期间为 20 年,则满期奖励比例为 105%;若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的保险期间为 30 年,则满期奖励比例为 110%。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保险费的已交期数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将按基本保险金额×保险费的已交期数给付身故保险 金,合同终止。 |
生存保险金 | 若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将按基本保险金额×保险费的已交期 数×满期奖励比例给付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的保险期间为 20 年,则满期奖励比例为 105%;若您 在投保时与约定的保险期间为 30 年,则满期奖励比例为 110%。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见 10.3)计算,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 18 周岁至
50 周岁。
保险期间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我们签发的保险单上载明。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本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退还本主险合同的
现金价值。
谁能保
多少钱
张先生35岁,购买一份「农银爱心保长期综合意外保障计划(B款)」,计划包含农银爱心两全保险,基本保额10万元,交费期20年,保险期间选择30年,每月交纳保费156.24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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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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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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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期限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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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已交保费期数×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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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期限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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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已交保费期数×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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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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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已交保费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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