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由于家庭燃气用具、电器、用电线路、雷电以及其它内部或外来火源引起的火灾;
(二)家庭燃气用具、液化气罐以及燃气泄漏引起的爆炸。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范围
投保须知
保险期限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可以为一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也可以短于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责任免除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在房屋内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盗抢;
(三)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四)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宿人员、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四)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自身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五)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谁能保
保障保险合同的财产为被保险人所有、使用或保管的、坐落于保险单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
(一)房屋及室内附属设施;
(二)室内装潢;
(三)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四)衣物和床上用品;
(五)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不保哪些
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票证、有价证券、古书籍、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日用消耗品、各种养殖及种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建筑材料;
(五)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
(六)存放于地下室、独立于居民楼的储藏室的财产;
(七)存放于院内、室内的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
(八)存放于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易屋棚及柴房;
(九)非法拥有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十)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第二条载明的家庭财产。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在房屋内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盗抢;
(三)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四)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宿人员、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四)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自身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五)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保哪些
保障下列原因造成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由于家庭燃气用具、电器、用电线路、雷电以及其它内部或外来火源引起的火灾;
(二)家庭燃气用具、液化气罐以及燃气泄漏引起的爆炸。
保障为抢救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保障为防止或减少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