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对于在本保险期间内,装载于本保险单列明的运输车辆上的保险货物所遭受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按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 因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海啸、洪水、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二) 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倾覆、火灾、爆炸、码头和隧道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三) 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四) 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五) 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六) 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费用。
范围
投保须知
责任起讫期
单程货物运输定额保险的责任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单后,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时开始至卸离运输工具时止;如果货物未卸离运输工具,但实际运输里程超过保单载明的公里数时,自超出之时保险责任也即终止。
定期货物运输定额保险的责任起讫期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每次运输的保险责任起讫期,保险责任自保险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时起至卸离运输工具时止。
责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行动、罢工、骚乱、暴动;
(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有关部门的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
(四)地震;
(五)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霉烂变质、包装不善;
(六)违章装载货物及从事非法运输;
(七)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八)盗窃、抢劫。
对于下列情况下因任何原因发生的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或未经公安交通部门同意,持未检验的驾驶证驾车;
(二)承运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