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留学期间遭遇意外伤害或罹患疾病,经保险人委托的救援机构(以下简称“救援机构”)从医疗角度认定为有运送必要的,则将该被保险人运送至当地或其他就近地区符合治疗条件的医院;经救援机构从医疗角度认定为有运返必要的,则将该被保险人运返至其合法有效证件所载的住所地。
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项下保险金额范围内向救援机构支付运送和运返费用,运送和运返费用超出保险单上所载本附加险合同项下保险金额的,超出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运送和运返费用包括救援机构安排的运输、运输途中医疗护理及医疗设备和用品 之费用。
救援机构根据该被保险人身体状况或治疗需要,并参考医生建议,有权决定运送和运返手段和目的地。运送和运返手段包括配备专业医生、护士和必要的运输工具。运输工具可能包括空中救护机、救护车、普通民航班机、火车或其他适合的运输工具。
任何未经救援机构批准并安排的费用,保险人不负责给付;倘若在紧急医疗情况下,该被保险人出于某种原因无法通知救援机构,保险人将有权根据投保人所选择的保险计划,以及在相同情况下由救援机构提供或安排服务所需要的合理的费用进行给付。
范围
责任免除
原因除外
因下列原因造成的医疗运送或运返费用,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主险合同2.2.1原因除外中(1)-(9)各款之情形;
(2)既往病症及其并发症;
(3)先天性疾病和先天性畸形;
(4)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牙科治疗或手术以及任何原因导致的牙齿修复或牙齿整形;
(5)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视力矫正或因矫正视力而作的眼科验光检查;
(6)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康复性治疗、物理治疗或心理治疗;
(7)任何因第三者提供服务而被保险人不需负责给付的费用。
期间除外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意外伤害或罹患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运送和/或运返费用,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主险合同2.2.2期间除外中各款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