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案例
康先生30岁,为0岁的儿子康宝贝制定一生的财务规划,经过慎重比较,他选择了人保健康《美满一生》,基本保额200000元,缴费期5年,年交保费86600元。
保单生效起,星宝贝立即拥有一个管家,两个保证,三笔领取:
三笔领取:
1、生存金:3岁领取4万元。4岁---59岁,每年领取1万元。
2、养老金:60岁---终身,每年领取1.2万元。
3、祝寿金:70周岁领取10万元,80周岁领取20万元。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健康维护金 | 保险合同生效满三个保单年度对应的保单周年日且未满60周岁,若生存且合同有效,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一次健康维护保险金。 保险合同生效满三个保单年度对应的保单周年日起(不含当天),至59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止(含当天),在每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且本合同有效,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给付健康维护保险金。 |
长期护理保险金 |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在6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当天)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观察期结束时未满6周岁的,则须持续至年满6周岁之日),在观察期结束后,若合同仍有效,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或者在相关护理机构兑换等值护理服务,同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丧失日常生活能力,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
老年护理保险金 | 在60周岁后(含60周岁)的每个保单周年日,若生存且本合同有效,按基本 保险金额的6%给付老年护理保险金。 |
保费豁免 | 在交费期间内,在6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当天)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观察期结束时未满6周岁的,则须持续至被保险人年满6周岁之日),豁免其自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之日起以后各期保险费。 |
老年关爱保险金 | 生存至7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若合同有效,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一次老年关爱保险金; 生存至8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若合同有效,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一次老年关爱保险金。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身故,按已交纳的保险费(不含利息)与现 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身故,按已交纳的保险费(不含利息)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28 天至59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年期:趸缴/3 年/5 年/10 年/20 年/30 年,年龄加缴费年期须≤60。
基本保额及风险保额:
基本保险金额以千元为单位。该险种风险保额等于所投保的基本保险金额。
投保保额规定
投保保额最低为5千元,且须为千元的整数倍。
产品描述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患有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5) 被保险人酗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6)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7)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8)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漂流、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探险、摔跤比赛、拳击比赛、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
9)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0)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因上述情况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在6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丧失日常生活能力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因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在6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丧失日常生活能力的,本公司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遗传性疾病、感染艾滋病病毒、参加高风险运动、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康先生30岁,为0岁的儿子康宝贝投保《美满一生》,基本保额200000元,缴费期5年,年交保费86600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哪些
主险--美满一生个人护理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长期护理金 |
基本保额 (观察期后可领取;保单生效180天内非意外丧失日常生活能力,领取已交保费) |
|
健康维护金 | 保单生效第3年,且未满60周岁 |
基本保额×20% (领取一次) |
保单生效第4年至59周岁 |
基本保额×5% (每年领取一次) |
|
老年护理金 |
基本保额×6% (60周岁起,每年领取一次) |
|
老年关爱金 | 70周岁 |
基本保额×50% (领取一次) |
80周岁 |
基本保额 (领取一次) |
|
疾病身故 |
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
|
保费豁免 |
免交剩余保费 (60周岁前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可免交丧失生活能力期间保费) |
附加美满一生个人意附加险--外伤害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意外身故 | 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