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高额休闲运动意外和航空意外保障
保障时间长达5年,5年后可自动续保
无需单独交费,手续简便
保障利益:
一般意外伤害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般意外伤害保险金;
航空意外伤害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固定航班空中飞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除给付一般意外伤害保险金外,一并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3倍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航空意外伤害保险金;
休闲运动意外伤害保险金:
被保险人参加休闲运动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除给付一般意外伤害保险金外,一并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休闲运动意外伤害保险金;
节假日意外伤害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除给付上述保险金外,一并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节假日意外伤害保险金。
提示:本材料所载信息仅供您理解瑞泰人寿附加险产品时参考,各项内容均以正式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一般意外伤害保险金 | 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或单独原因导致身故的,按保险单载明 的保险金额给付一般意外伤害保险金,合同终止。 |
航空意外伤害保险金 | 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固定航班空中飞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 或单独原因导致身故的,除给付一般意外伤害保险金外,一并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3倍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 付航空意外伤害保险金,合同终止。 |
休闲运动意外伤害保险金 | 参加休闲运动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或单独原因导致身故的, 除给付一般意外伤害保险金外,一并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休闲运动意外伤害保险金,合同终止。 |
节假日意外伤害保险金 | 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或单独原因导致身故 的,除给付上述保险金外,一并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节假日意外伤害保险金,合 同终止。 |
投保须知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5年,自保险单中载明的生效日期的零时起开始计算。保险期间会在保险单中载明。本附加合同的保险单期满日应该不晚于主合同的保险单期满日。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负上述保险金的给付责任,本附加合同终止: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跳伞、攀岩、蹦极跳、赛马、赛车、武术比赛、摔跤、探险活动及技表演等高风险运动;
7.被保险人怀孕、流产、分娩、整容;
8.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食物中毒、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或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9.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10.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热或辐射;
11.被保险人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不包括乘客在商业固定航班上的空中飞行)期间;
12.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艾滋病病毒)、艾滋病(AIDS)、任何艾滋病病毒(HIV)的变异病毒。(上述病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所订的定义为准。如在被保险人的血液样本中发现上述病毒或其抗体,则认定被保险人已感染该病毒)。
谁能保
多少钱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流产、分娩、参加高风险运动、因药物过敏、精神错乱、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艾滋病、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哪些
保什么 | 保多少 |
一般意外身故 | 保险金额 |
航空意外身故 | 保险金额×3 |
休闲意外身故 | 保险金额 |
节假日意外身故 | 保险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