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 180 天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无息退还已交的主合同以及附加合同保险费(复效情况下返还最后一次申请复效时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 180 天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高度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 180 天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我们将向受益人无息退还已交的主合同以及附加合同保险费(复效情况下返还最后一次申请复效时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 180 天以后因疾病导致高度残疾,我们将按照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向受益人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合同满期日,本合同终止。我们将按保险合同中载明的满期保险金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
本合同的满期保险金为您所交纳的本合同以及附加合同保险费之和的 120%。
健康祝贺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合同满期日,我们除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外,还将额外向受益人给付健康祝贺金,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的健康祝贺金为您与我们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的 1%。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若于观察期内因疾病导致身故,向受益人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若因意外事故身故,或于观察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 将按保险金额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高度残疾保险金 | 若于观察期内因疾病导致高残,向受益人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若因意外事故高残,或于观察期后因疾病导致高残, 将按保险金额向受益人给付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健康祝贺金 | 若生存至保险合同满期日,本合同终止。除向受益人给付满期金外,还将向受益 人给付健康祝贺金,本合同终止。健康 祝贺金为双方约定的保险金额的1%。 |
满期保险金 | 若生存至保险合同满期日,本合同终止。将按合同中载明的满期保险金 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为本合同保险费之和的120%。 |
投保须知
投保人:您作为投保人,年龄应在 18 周岁(含)至 50 周岁(含)之间,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本合同所指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被保险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投保人本人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责任免除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因上述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时,本合同终止。
因本条所列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时,除法律及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净额。
谁能保
多少钱
不保哪些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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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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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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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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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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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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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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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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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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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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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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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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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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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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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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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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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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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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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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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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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祝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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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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