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保
范围
不保哪些
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家居建筑的排水管及地基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保险责任第一条损失原因(一)家居建筑损失或损毁保障项下之除外:
1. 当被保险人的家居建筑连续多于三十(30)天被空置而发生水箱、器具、水管的漏水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毁;
2. 当被保险人的家居建筑连续多于三十(30)天被空置而发生恶意破坏行为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毁;
3. 雨水入屋而导致的损毁,惟由台风、暴风或大雨的直接力量所造成的雨水由家居建筑结构缺口进入除外。
4. 因被保险人可作而没有作合理的步骤以防止水的积聚所造成的任何损毁。
5. 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直接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毁。
6. 因霉菌、腐坏、腐蚀、锈蚀、日渐损耗、昆虫、害虫、逐渐恶化、变形或扭曲所导致的损失或损毁。
7. 因电机、电器或电力装置的超负荷运行、超压、短路、本身热力或漏电导致对本身的损失或损毁。
8. 因被保险人、其家属或家庭保姆盗窃或意图盗窃;因被保险人的家居或部分地方借出,租让或分租或空置超过30 天所致的盗窃或意图盗窃(以暴力或强行方法闯入或离开的盗窃或意图盗窃则除外);
9. 下列的不被保范围只适用于保险责任第一条损失原因(一)家居建筑损失或损毁保障项下之山泥倾泻及地陷保障。
(1) 河流或海岸侵蚀,建筑物建成五年内隆起或沉降,或因新建地基于五年内下陷所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毁。
(2) 因山泥倾泻或地陷对游泳池、网球场、露台、阳台、车道、行人路、栅栏、围栏、分界或挡土墙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毁。
(3) 每次损失的免赔额为RMB8,000 或每次损失额的10%,以较高者金额为准。此条款适用于使用比例分摊条款决定的赔款,及于保险期内每一独立的连续七十二小时段内发生的损失。
(二) 保险责任第一条损失原因(二)业主责任保障项下之除外:
1. 被保险人或其家属,或任何人士在合约下为被保险人或其家属工作而遭受的身体损伤。
2. 被保险人所拥有或被保险人、其家属或为被保险人工作的任何人士保管或控制的财产遭受损失或损毁。
3. 因被保险人的业务、专业工作或使用升降机、电梯或车辆引致的身体损伤或损毁。
4. 任何因协议引起的责任,除非该项责任在没有协议下也会存在。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放射性污染及战争
因以下情况直接或间接导致的财物损失或损毁、法律责任、费用、间接损失或身体损伤:
1. 从任何核燃料或燃烧核燃料所产生的核废料而造成的离子化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2. 任何爆炸性核反应堆及其成份的放射性、毒性\爆炸性或其他有害性质。
3. 战争、侵略、外敌行为、敌对行动(无论有否宣战)、内战、暴乱、革命、叛变或军事或篡权行动。
4. 对于本公司根据不保范围不予赔偿的任何意外、损伤、损毁、费用、责任或身体损伤,被保险人需负责举证,以证明本公司需负有关的责任。
(二) 根据被保家居建筑所在地点的国家政府(法律上或事实上)、公共市政或地区政府的命令对家居建筑的没收、指令、征用或损毁而导致的意外事故、损失、损毁、费用、法律责任或身体损伤。
(三) 因污染引致的事故、损失、损毁、费用、法律责任或身体损伤。
(四) 因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家属的蓄意行为或默许下所导致的损失或损毁。
(五) 因被保险人或其家属不遵守消防局及/或其他有关机构关于家居建筑安全的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致风险增高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毁。
(六) 恐怖袭击
任何人或其代表或同伙,出于政治、社会、宗教或意识形态的目的,旨在以恐怖、暴力、武力、强迫的方式推翻或影响法律上或事实上的政府,或胁迫全体或部分民众的非法行为所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损失和费用。
(七) 电子数据
电子数据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索赔。电子数据系指可由电子、机电或电子控制设备来沟通,展示,发送,解释或处理的事实,概念和信息,以及程序,软件和其他适用于上述设备的编码指令。
保单中提及的“财产”不包括电子数据。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 任何间接损失或损毁
(二) 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及免赔率:
(三) 山泥倾泻及地陷:免赔额为RMB 8,000.00 或损失额的10%,
以高者为准。除非在保单明细表中另有说明。
保哪些
保障因意外引致的家居建筑损失或损毁,不包含建筑物所位于的土地价值。
业主责任保障保哪些
保障以家居建筑的业主身份,于保险期内在家居建筑中或其附近,因意外引起对第三者身体损伤或财物损毁所需负的法律责任,但以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为限。保障将同时支付索赔方讨回的费用,及经书面同意后发生的所有费用。
保障为防止或减少财产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障意外引致的清理残骸或维修家居建筑前修整场地的合理及惯常所需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