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专属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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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28种重大疾病保障。
保险期限:
5/10年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0-6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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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主险合同成立或者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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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主险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照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险期间:5/10年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相关产品
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保障。
投保年龄:出生28天-17周岁
保险期限:30年
适合人群:
保障项目
1.重大疾病保险金:有
2.身故保险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