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的有效期内,本公司依照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
1.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
八十日),因疾病导致首次达到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之疾病状态,或者因疾病导致被确诊首次患本合同定义
的重大疾病或进行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手术,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
止;
2.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百八十日后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导致首次达到本合同定
义的重大疾病之疾病状态,或者因疾病导致被确诊首次患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或进行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
手术,且从上述事由发生之日起第三十日二十四时仍生存,本公司将按本合同的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
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首次达到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之疾病状态,或者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被
确诊首次患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或进行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手术,且从上述事由发生之日起第三十日二十
四时仍生存,本公司将按本合同的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特定疾病或手术保险金给付
1.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
八十日),因疾病导致被确诊首次患本合同定义的特定疾病,或因疾病导致首次进行本合同定义的特定手术,
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特定疾病或手术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百八十日后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导致被确诊首次患本合
同定义的特定疾病,或因疾病导致首次进行本合同定义的特定手术,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当年度保险金额的20%
给付特定疾病或手术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3.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被确诊首次患本合同定义的特定疾病或首次进行本合同定义的特定手术,本
公司将按本合同当年度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或手术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针对本合同定义的每一特定疾病或手术,本公司仅给付一次特定疾病或手术保险金。
三、身故保险金给付
1.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
八十日)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百八十日后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将按本
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3的11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1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
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 | 合同生效180内患合同定义的重疾我们按已交纳保险费给付保险金。 因意外或在合同生效180天后患合同定义的重疾,我们按合同约定的保额给付保险金。 |
特定疾病或手术保险金给付 | 若合同生效180天内确诊合同定义的特定疾病或因疾病进行手术的,我们按已交保费给付保险金。 若发生意外事故或在合同生效180天后确诊特定疾病或手术,我们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1.若于合同生效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按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 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因意外事故或在合同生效180天后身故,我们按已交保费的110%给付保险金。 |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达到本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之疾病状态,或者被确诊首次患本合同
定义的重大疾病、特定疾病或进行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手术、特定手术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四、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五、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六、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九、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符合本条款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二项“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
毒(HIV)感染”和第三十三项“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除外;
十、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保哪些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观察期内 | 观察期外 | |
重大疾病 | 已交保费 | 保险金额 |
特定疾病或手术 | 已交保费 | 保险金额×20% |
身故 |
已交保费×110% (保单生效起180天内因疾病导致的,领取已交保费) |
注:此产品为健康产品有180天观察期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造成死亡、伤残或疾病、两年内自杀、故意犯罪、自伤、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患先天性疾病、感染艾滋病病毒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王先生(30 岁)为自己投保了平安百万任我行两全保险,基本保险金额 10 万元,10 年交费,保险期间至70周岁,年交保险费4400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王。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