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生效日起至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本合同的期满日载明于保险单上。
投保范围
本合同被保险人须为女性。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非同一人的,投保人须为被保险人的近亲属‘或被保险人配偶的父母,且被保险人须为已婚女性,投保人投保时须提供被保险人的结婚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具体以本公司当时的规定为准。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全残保险金 | 若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以下二者较大者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
生存保险金 | 若在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或在合同保险单上所载明的合同期满日二十四时仍生存,我们将按以下公式给付生存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X已经过完整保险年度数÷100 |
满期保险金 | 若在合同保险单上所载明的合同期满日的二十四时仍生存,我们将按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
产品描述
身故全残保险金
若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以下二者较大者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生存保险金
若在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或在合同保险单上所载明的合同期满日二十四时仍生存,我们将按以下公式给付生存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X已经过完整保险年度数÷100
满期保险金
若在合同保险单上所载明的合同期满日的二十四时仍生存,我们将按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五、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六、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二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保哪些
保什么 | 保多少 | |
生存金 | (基本保额+累计红利)×已经过完整保险年度数÷100 | |
满期金 | 已交保费 | |
身故或全残 | 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累计红利对应的现金价值 |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造成死亡、伤残或疾病、两年内自杀、故意犯罪、自伤、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王女士(30 岁)为自己投保了生命红玫瑰年金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 1 万元,10 年交费,保险期间20 年,年交保险费 11970 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王。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