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意外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接受治疗,从而发生属于本附加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以下简称“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免赔额后,对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按100%的比例向意外医疗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免赔额等于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
(1) 100元;
(2) 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中所获得的补偿总额。
被保险人因同一次意外伤害在医院多次接受治疗,如果累计医疗费用大于免赔额,我们在计算意外医疗保险金时对累计医疗费用扣除一次免赔额;如果累计医疗费用小于免赔额,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在医院多次接受治疗,我们在每次计算意外医疗保险金时均会扣除一次免赔额。
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未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非本公司的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获得补偿,我们累计给付的意外医疗保险金数额最高以本附加合同的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非本公司的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获得补偿,我们累计给付的意外医疗保险金数额最高以本附加合同的意外医疗保险金额的120%为限。
本附加合同中所规定的医疗费用是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接受合理住院治疗,我们将按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日额乘以实际合理住院天数向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我们在每一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天数以180日为限。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意外医疗保险金 |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接受治疗,从而发生属于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免赔额后,对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按100%的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若发生的属于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未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非公司的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获得补偿,我们累计给付的意外医疗保险金数额最高以合同的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若发生的属于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非公司的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获得补偿,我们累计给付的意外医疗保险金数额最高以合同的意外医疗保险金额的120%为限。 |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接受合理住院治疗,我们将按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日额乘以实际合理住院天数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我们在每一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天数以180日为限。 |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至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期间期满日的24时止。
投保年龄
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用或者合理住院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附加合同在约定的保险期间内继续有效:
(1) 在中国境外的国家或者地区接受治疗;
(2) 未书面告知的既往症、本附加合同特别约定除外的疾病;
(3)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4) 被保险人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
(5) 疗养、康复治疗、心理治疗、美容、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牙齿治疗、安装假肢、非意外事故所致的整容手术;
(6)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7)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8) 被保险人醉酒,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9) 被保险人挑衅或者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被谋杀;
(10)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驾驶证无效行驶的机动车;
(11) 被保险人从事下列高风险运动: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者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
(12)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
详细条款
谁能保
多少钱
不保哪些
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伤、在中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治疗、未告知的既往病症、感染艾滋、精神和行为障碍、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医疗事故、未遵医嘱、参加高危运动、疗养、康复治疗、美容矫形、视力矫正、牙科治疗、安装假肢、非意外导致的整容、故意斗殴、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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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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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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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从其他渠道报销部分-免赔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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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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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日补贴×实际住院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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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泰康医佳保长期医疗保险计划 | 1年年 | 趸交、与保险公司约定 | 464 |
泰康乐享健康(惠享成人版)重大疾病保险2022 | 终身 | 年交、趸交 | 7605 | |
附加险 | 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 1年年 | 1年 | 58 |
泰康附加健康无忧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 1年年 | 趸交 | 93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意外医疗保险金 | 5000 |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接受治疗,从而发生属于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免赔额后,对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按100%的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若发生的属于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未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非公司的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获得补偿,我们累计给付的意外医疗保险金数额最高以合同的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若发生的属于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非公司的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获得补偿,我们累计给付的意外医疗保险金数额最高以合同的意外医疗保险金额的120%为限。 |
住院费用补偿 | 3000 | 住院报销:(住院-已获住院费用补偿)*100% |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 6000000 | 包括∶床位费及膳食费、监护人陪护床位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药品费、治疗费、护理费、检查化验费、手术相关费用、医生费(诊疗费)、材科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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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300000 | 包含120种重疾,赔付1次,赔付100%的基本保额。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150000 | 包含20种轻症,赔付1次,每次赔付50%的基本保额。 |
非因恶性肿瘤保险金 | 2000000 | 非因恶性肿瘤包括; (1)门诊肾透析费 (2)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 (3)门诊手术治疗 |
交通费用津贴 | 100 | 等待期为30天,因意外不受30天的限制 |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 50 |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接受合理住院治疗,我们将按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日额乘以实际合理住院天数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我们在每一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天数以180日为限。 |
恶性肿瘤提前给付保险金 | 20000 | 0免赔额,年度给付限额400万(包含院外恶性肿瘤靶向治疗法基因学检查费用)。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75000 | 包含40种轻症,赔付6次,每次赔付25%的基本保额。 |
轻症/中症豁免保费 | 100000 | 确诊轻症、中症,任意一种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
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 | 4000000 | 0免赔额,年度给付限额400万(包含院外恶性肿瘤靶向治疗法基因学检查费用3万元)。 |
院外恶性肿瘤靶向治疗法基因学检查费用保险金 | 30000 | 0免赔额,年度给付限额400万(包含院外恶性肿瘤靶向治疗法基因学检查费用3万元)。 |
疾病终末期/身故/高残 | 300000 | 给付100%基本保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