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太平个人意外险保险计划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28天-65周岁
保障期间:1年
投保份数:1份
投保职业:1-4类
生效时间:投保后次日零时生效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外籍人士及港澳台人士均不支持投保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意外身故/伤残 |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赔付100%约定保额;因该事故导致伤残,根据伤残等级,按比例赔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四项保障计划对应的保额分别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和40万元。 |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每次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民航班机、火车(含客运列车、地铁、轻轨列车)、轮船、客运汽车(包括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 期间内,遭受意外事故所导致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按约定进行赔付。四项保障计划对应的保额分别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和40万元。 |
意外医疗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事故导致伤害,经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治疗而产生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约定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责任是指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1-3类职业年免赔额100元,100%赔付;4类职业年免赔额100元,80%赔付。四项保障计划对应的保额分别为0.5万元、1万元、2万元和4万元。 |
意外住院津贴 | 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遭受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事故导致伤害而经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合理的实际住院天数,扣除3天免赔天数后,按约定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单次住院治疗以30天为限,多次住院累计给付天数最高以90天为限。四项保障计划对应的津贴日额分别为计划一、计划二和计划三50元/天,计划四100元/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