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超e保2021医疗保险 (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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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医疗保障产品,提供住院医疗费用、特定门诊医疗费用、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重大疾病特定门诊医疗费用、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保险期限: 1年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0-6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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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用或住院,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1、未书面告知的既往症、合同中特别约定除外的疾病和治疗;


2、仅有临床不适症状,入院诊断和出院诊断均不是明确疾病的住院;


3、不符合国家《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的治疗,未获得治疗所在地政府许可或批准的药品或药物;不符合入院标准、挂床住院或住院病人应当出院而拒不出院;


4、患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职业病;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的治疗费、性病的治疗费;成瘾性物质的门诊戒断治疗费;被保险人接受妊娠及其并发症、流产、分娩、节育、不孕不育、绝育的手术和医疗性服务;


6、更多详情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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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保障项目说 明
住院医疗费用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方式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

住院医疗费用具体包括床位费、医生诊疗费、治疗费、手术费、药品费、检查化验费、护理费、膳食费、救护车费。

特定门诊医疗费用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接受特定门诊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实际发生的特定门诊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方式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

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接受门诊手术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实际发生的门诊手术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方式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

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接受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住院治疗前7日(含住院当日)和出院后30日(含出院当日)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接受门急诊治疗时实际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方式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

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经医院由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实际发生的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方式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具体包括床位费、医生诊疗费、治疗费、手术费、药品费、检查化验费、护理费、膳食费、救护车费。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经医院由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而接受特定门诊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实际发生的重大疾病特定门诊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方式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经医院由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而接受门诊手术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实际发生的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方式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经医院由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住院治疗前7日(含住院当日)和出院后30日(含出院当日)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实际发生的重大疾病门急诊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方式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险期间:1年

保险方案

侧重险种:
适用性别:
投保年龄:
适用人群:
最高保额
5万
年缴保费
31862元
需求分析
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保费(元)
主险 太平爱安心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1年年 1年 280
太平人寿医安心医疗保险 1年年 趸交、与保险公司约定 908
太平超e保2021医疗保险 1年年 与保险公司约定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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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荣耀臻享账户终身寿险(万能型) 终身 与保险公司约定 10
太平岁岁鑫享终身寿险 终身 20年 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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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福禄倍禧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终身 20年 16450
保障项目 保 额 说 明
住院医疗费用 2000000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方式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

住院医疗费用具体包括床位费、医生诊疗费、治疗费、手术费、药品费、检查化验费、护理费、膳食费、救护车费。

意外医疗保险金 20000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5,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经医院诊断必须进行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内发生的符合通常惯例且医学必须的实际医疗费用按100%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同一保单年度内累计给付的意外医疗保险金数额最高以本项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住院医疗保险金 1000000

住院医疗年限额;计划一,50万;计划二,100万。

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医生诊疗费、治疗费、手术费、药品费、检查化验费、住院杂项费、护理费、膳食费、救护车费。

癌症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 1000000


境内上市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有医保100%给付,无医保60%给付;临床急需进口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按照 100%的给付比例给付。

身故保险金 10

(1)若被保人身故时处于0-17周岁,按100%基本保额+保单账户价值。

(2)若被保人身故时处于18-40周岁,按160%基本保额+保单账户价值。

(3)若被保人身故时处于41-60周岁,按140%基本保额+保单账户价值。

(4) 若被保人身故时处于61周岁及以上,按120%基本保额+保单账户价值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71796.8

1.如果合同的被保险人为一人:

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周岁,给付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给付现金价值、给付系数×已交保险费、有效保险金额三项金额中最大者。

给付系数:≤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岁:120%。

2.如果合同的被保险人为两人:

(1)第一被保人先身故,第二被保人后身故,仅向第二被保人的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第二被保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周岁:按已交保险费或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

②第二被保人身故时:按现金价值、累计已交保费*给付系数、有效保额较大者给付

(2)若第一被保人和第二被保人同时身故的情况,按人均50%向二者的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身故时未满18周岁:按已交保险费或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

②身故时已满18周岁:按现金价值、累计已交保费*给付系数、有效保额较大者给付。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00000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已交保险费与给付系数的乘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给付系数:≤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岁:120%。

基本责任 500000

重大疾病保险金:

120种重疾,分6组,间隔期1年,每组赔1次,保险期间累计可赔6次,每次理赔金额为100%基本保额。

中症疾病保险金:

20种中症,不分组,无间隔期,每种赔1次,保险期间累计可赔2次,每次理赔金额为50%基本保额。

轻症疾病保险金:

40种轻症,不分组,无间隔期,每种赔1次,保险期间累计可赔6次,每次理赔金额为20%基本保额。

保费豁免责任:

首次确诊合同约定的轻症、中症、重疾时,即可免交剩余未交保费,且合同继续有效。

特定失能疾病保险金:

66周岁之前,确诊合同约定的10种特定失能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同时符合重疾理赔标准的情况下,除了理赔重疾保险金之外,还会额外赔50%基本保额。

身故保险金:

身故时未满18周岁,赔已交保费;身故时已满18周岁,赔已交保费、现金价值、基本保额的较大者。

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00000

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豁免保险费 0

两名被保险人中一人先身故或全残,如果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且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将豁免合同在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至交费期满之间合同剩余的各期保险费,但不包括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按期支付,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特定医疗器械费用保险金 1000000


按照 100%的给付比例给付特定医疗器械费用保险金。

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 40000

包含120种的重大疾病。住院津贴日额:计划一为100元/天,计划二为200元/天。

意外伤残保险金 400000

1. 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伤残,保险公司根据伤残进行评定,确定伤残等级及给付比例,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该比例给付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仍需继续接受治疗的,应在治疗结束后进行伤残鉴定,保险公司根据伤残鉴定结果给付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

2. 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乘坐合同约定的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伤残,保险公司根据伤残进行评定,确定伤残等级及给付比例,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该比例给付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仍需继续接受治疗的,应在治疗结束后进行伤残鉴定,保险公司根据伤残鉴定结果给付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当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保险公司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

当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的不同伤残项目,发生在同一身体结构或身体功能时,保险公司仅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果后次伤残程度较高,保险公司将在后次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中扣除前次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果前次伤残程度较高,则保险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低于伤残等级中的第十级伤残,保险公司不承担本项保险责任。

伤残等级及给付比例:1级100%;2级90%;3级80%;4级70%;5级60%;6级50%;7级40%;8级30%;9级20%;10级10%。

保险公司对本项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最高以合同意外伤残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同时符合合同约定情况的,保险公司仅给付最高一项意外伤残保险金。当保险公司累计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的金额总数达到合同意外伤残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特定门诊医疗费用 2000000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接受特定门诊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实际发生的特定门诊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方式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

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2000000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接受门诊手术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实际发生的门诊手术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方式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 400000

保险公司对本项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最高以合同意外身故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同时符合约定情况的,保险公司仅给付最高一项意外身故保险金。

1.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本项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2.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乘坐合同第二十九条所定义的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如果保险公司已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之和最高以合同意外身故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特定意外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3000000

·步行及骑行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

被保人在步行或骑自行车/共享单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且因该意外事故在180天内身故或全残的,按5倍基本保额理赔。

·驾乘车意外身故或全残:

被保人在驾驶或乘坐私家车、公务车、或合法租赁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且因该意外事故在180天内身故或全残的,按10倍基本保额理赔。

·水陆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

被保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水陆客运公共交通工具(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轮船)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且因该意外事故在180天内身故或全残的,按10倍基本保额理赔。

·轨道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

被保人以乘客身份乘坐轨道交通工具(火车、地铁、轻轨列车、磁悬浮列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且因该意外事故在180天内身故或全残的,按20倍基本保额理赔。

·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

被保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飞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且因该意外事故在180天内身故或全残的,按20倍基本保额理赔。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

被保人在保险期间因10种重大自然灾害(无论一种或多种)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按30倍基本保额理赔。

法定节假日特定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3000000

如果被保险人在法定节假日期间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满足特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给付条件,额外按特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应给付的金额给付法定节假日特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2000000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接受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住院治疗前7日(含住院当日)和出院后30日(含出院当日)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接受门急诊治疗时实际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方式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

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 2000000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经医院由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实际发生的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方式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具体包括床位费、医生诊疗费、治疗费、手术费、药品费、检查化验费、护理费、膳食费、救护车费。

满期保险金 18560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期满日零时生存,按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2000000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经医院由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而接受特定门诊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实际发生的重大疾病特定门诊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方式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2000000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经医院由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而接受门诊手术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实际发生的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方式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 54000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经医院由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住院治疗前7日(含住院当日)和出院后30日(含出院当日)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实际发生的重大疾病门急诊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方式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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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30天-7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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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人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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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医疗保险金:有
2.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有
3.质子重离子治疗保险金:有
4.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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