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1、保障期限可选
太平畅安心意外险支持出生满28天到60周岁人群投保,提供了10、15、20、25年等4种保障期间可选,投保人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选择保险期间。
2、保障场景广
太平畅安心意外险提供了一般意外身故、驾乘车意外身故、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特定公共场所意外身故、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航空意外身故等保障,覆盖大部分意外保障场景。
3、保额高
太平畅安心意外险中的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赔付3倍保额,特定公共场所意外身故赔付3倍保额,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赔付3倍保额,航空意外身故赔付10倍保额。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伤残6,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以下简称“标准”)对伤残进行评定,确定伤残等级及给付比例(见《伤残等级及给付比例表》),按事故发生时合同意外伤残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该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仍需继续接受治疗的,应在治疗结束后(但最迟不超过事故发生后的第180 日)进行伤残鉴定,保险公司根据伤残鉴定结果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当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包含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驾乘车意外身故保险金 、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特定公共场所意外身故保险金、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
意外医疗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事故经医院进行必要治疗,对被保险人在医院内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现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符合通常惯例20且医学必须的医疗费用,按照下列约定承担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1.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意外医疗保险金之前已经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取得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符合条款约定的医疗费用扣除取得的补偿后的剩余部分按100% 的给付比例进行给付;
2.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意外医疗保险金之前没有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取得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符合条款约定的医疗费用按60%的给付比例进行给付。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60周岁
缴费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期间:10、15、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