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太平荣耀臻享账户终身寿险(万能型)特点:
1、支持出生满28天-75周岁投保,最高支持75周岁投保,保障范围广泛,让更多中老年人有机会投保。
2、主要提供身故保险,保单权益支持终身有保底收益、部分提取、保单持续奖励等。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1)若被保人身故时处于0-17周岁,按100%基本保额+保单账户价值。 (2)若被保人身故时处于18-40周岁,按160%基本保额+保单账户价值。 (3)若被保人身故时处于41-60周岁,按140%基本保额+保单账户价值。 (4) 若被保人身故时处于61周岁及以上,按120%基本保额+保单账户价值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7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保底收益:2%
交费期间:趸交、追加、转入
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太平荣耀臻享账户终身寿险(万能型) | 终身 | 1年 | 10 |
太平岁悦长弘终身寿险(分红型) | 终身 | 与保险公司约定 | 12000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10 | (1)若被保人身故时处于0-17周岁,按100%基本保额+保单账户价值。 (2)若被保人身故时处于18-40周岁,按160%基本保额+保单账户价值。 (3)若被保人身故时处于41-60周岁,按140%基本保额+保单账户价值。 (4) 若被保人身故时处于61周岁及以上,按120%基本保额+保单账户价值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36464 | ①给付系数×已交保险费×(1+合同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②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③合同的现金价值。 1.如果合同的被保险人为一人: 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周岁,给付①、②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给付①、②、③三项金额中最大者。 给付系数:≤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岁:120%。 2.如果合同的被保险人为两人: (1)第一被保人先身故,第二被保人后身故,仅向第二被保人的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第二被保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按①、②较大者给付 ②第二被保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按①、②、③较大者给付 (2)若第一被保人和第二被保人同时身故的情况,按人均50%向二者的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身故时未满18周岁:按①、②较大者给付 ②身故时已满18周岁:按①、②、③较大者给付。
给付系数: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岁及以上120% |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36464 | 1.如果合同的被保险人为一人,年满18周岁且不满70周岁,且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额外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2. 如果合同的被保险人为两人,两人均身故、两人均全残或一人身故一人全残的: (1)可以确定两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先后顺序,若后身故或全残的年满18周岁且不满70周岁,按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2)无法确定两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先后顺序,若任一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且不满70周岁身故或全残,还将根据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按以下方式额外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①如果两名被保险人中,只有一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时年满18周岁且不满70周岁,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仅向该被保险人的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②如果两名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时均年满18周岁且不满70周岁,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两名被保险人均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向两名被保险人各自的受益人分别付,两名被保险人各自的受益人累计领取的金额为50%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豁免保险费 | 12000 | 1.如果可以确定两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先后顺序,若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两名被保险人中一人先身故或全残,且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保险公司将豁免合同在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至交费期满之间合同剩余的各期保险费,但不包括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按期支付,合同继续有效。
2.如果无法确定两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先后顺序,保险公司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
先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2000 | 1.如果可以确定两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先后顺序,若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两名被保险人中一人先身故或全残,且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保险公司按以下方式仅向先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的受益人给付先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继续有效。 (1)如果您选择的是趸交的交费方式,且该被保险人在合同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先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2)如果您选择的是分期支付的交费方式,且该被保险人在合同的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先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